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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09月《小康》
  栏目:小康指数
历史上的游民治理

★文 /王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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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图/photobase

  整个封建社会,从生产方式上来说是小农的自然经济;从人群的组织形式上来说是由垂直的等级序列构成的宗法社会;从社会分工角度来看,社会主要由士、农、工、商四民所组成的,四民又称之为“石民”。

  这反映了统治者的愿望,他们既希望四民成为社会的柱石,又希望他们沉重如石,不要移动、不发生变化。这样的制度设计缺少应付社会构成因素生变的弹性机制。因而,当社会结构中的一些因素发生变化之后则很难应对,矛盾由小到大,直至激化为靠暴力解决。

  马克思把欧洲封建社会比作“口袋”和“马铃薯”,小农好像是一个个马铃薯,国家就是个口袋,把这些马铃薯装在一起(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而中国封建社会的“马铃薯”就是一个个宗法家族。

  鲁迅的《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一位游民。他没有土地,没有稳定的收入,没有固定的住址,甚至连宗法也没有,连自己姓什么都弄不清楚。他还游荡于鲁镇和未庄之间,以求生存。当一个朝代承平日久,人口增加、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统治阶级腐败对民众诛求越来越多,使得一些农民破产,被迫从宗法网络中流离出来,也使得一些宗族、家族解体,大批脱离宗法的人们流入城镇,在城镇中寻求生存之路。

  游民的特点,一是脱离了当时主流的社会秩序;二是“游”,也就是说他们不再是“不可转也”的“石民”,他们流动起来了。游民缺少谋生的手段,大多数人在城乡之间流动。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有过冒险的生涯或者非常艰辛的经历。历代、特别是宋代和宋代以后所谓的“农民起义”多是以游民群体为中坚为领袖,大名鼎鼎的朱元璋、李自成、张献忠都有着丰富的游民经历。

  统治者也懂得,脱离主流社会秩序的游民往往是社会的动乱之源,面对大量宗族解体和游民激增,宋代思想家李觏写了《驱游民说》——回到社会初始状态中去,实行占田制,每人有一小块土地。从根子上消除游民,但这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他们失去了土地,才被宗法抛离出来。

  游民的多少往往是封建社会的危机指标。如果游民激增,再有波及面大的天灾人祸,农民揭竿而起,那么,游民马上就会成为领袖和骨干,大规模的社会战乱不可避免。其结局往往是改朝换代。经过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战争,人口剧烈缩减,其中严重的,有减少百分七、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的。生者每人又能分到一小块土地,于是重建小农制度、重建宗法制度,一个新的朝代开始了。

  中国自秦王朝以来两千多年正是在这种治乱循环中走过来的。人口大量死于战乱,已有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积累被扫荡殆尽,一切重新开始。有时我们看到社会只是周而复始的循环,很难有真正的进步,因为社会的进步有赖于社会财富(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的积累和增加。

  古代不少仁人志士看到这个问题而不能解决,那是因为当时不仅没有新的意识形态,更重要的还是社会没有提供解决这种社会问题的样板或方案,结果游民动乱和农民武装起义反而成为古代皇权专制社会实现自我修复的一个机制。

  现代中国处在从农业社会转向工商社会的过程之中。目前也有旧式农村组织的解体,大量农民涌入城镇的问题。然而,现代工商业、服务业的崛起,为这些人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市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可以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当然现实中涌入城市的劳动力也因为在旧式组织中生活太久,缺少个人面对社会的经验与勇气,他们涌入城市后也有许多惶惑与无奈,这是政府和社会工作者应该面对并需要解决的问题。

《小康》2006年第09期

 
编辑:田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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