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小康网 小康论坛 卡乐图片网 小康视频 小康直播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06年08月《小康》
  栏目:求是
公务员薪酬改革应遵守四个原则

★文 /乔新生

  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应当遵循民主的原则,由全国人大制定相关法律,统一规范我国公务员的薪酬调整。

1565253215381001.jpg

乔新生

  7月14日,财政部出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标准,按照财政部的规划,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预算。但是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600元。这项改革为明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这项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国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工资待遇不合理状况。

  但是,对这场改革,学术界产生了许多的错误认识,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应当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呈现出竞争性逐年增长的态势。还有些学者认为,应当参照其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中国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体系。笔者认为,在涉及公务员薪酬改革的问题上,绝对不能参照市场标准,不能用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则,设计公务员薪酬体系。

  在调整公务员薪酬制度,应该遵守以下四项原则:

  第一,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必须遵循民主原则。政府的各项薪酬改革方案应当提交全国人大或者地方各级人大讨论决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不再直接决定公务员的薪酬制度。这样做,既能提高我国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保证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又能够集思广益,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务员薪酬体系。

  第二,在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上必须抛弃过去那种“全国齐步走”的做法,允许各地人大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公务员的薪酬标准。为了避免出现公务员薪酬快速上涨的局面,全国人大应当根据《公务员法》,尽快颁布《公务员薪酬法》,确定公务员薪酬调整的标准和程序。为了防止少数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顾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随意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应当在《公务员薪酬法》中确定纠错机制,或者赋予当地选民提起诉讼的权利,将宪法中主权在民的原则真正落实到公务员薪酬调整制度中。

  第三,应当尽快出台《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把公务员的薪酬调整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结合起来,防止少数地方政府机关暗箱操作,变相提高公务员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四,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当允许低薪或无薪公务员出现,丰富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

  改革后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公务员的基本岗位工资、领导人官邸或者住房补贴、交通工具补贴等。笔者考虑,国家领导人岗位工资可以确定在50万元/年左右,同时提供国家领导人官邸,不再保留住房补贴和交通工具补贴。国家领导人退休后,可以保留基本工资,同时提供住房补贴,交通工具补贴和安全保卫补贴,但必须退出官邸。当然,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退休国家领导人待遇法》加以落实。省部级官员的岗位工资可以确定为40万元左右,同时提供官邸,但不再保留交通工具补贴和住房补贴。

  厅局级干部的岗位工资可以确定为20万元左右,同时提供住房补贴、交通工具补贴。处级领导干部岗位工资可以确定为15万元左右,同时提供住房补贴、交通工具补贴。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不包括处级)岗位工资可以确定为10万元左右,同时提供住房补贴、交通工具补贴。实行住房补贴和交通工具补贴的单位,公务员不再享受福利分房待遇,不再有公车配置,领导干部必须自行解决交通问题,不得调用企业和他人车辆,也不得到单位下属部门报销有关交通费用。当然,省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由当地人大机关做出决定。但是,地方人大做出决定之后,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小康》2006年第08期

 
编辑:田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6-08-08


2006年01月(《小康》)


2006年02月(《小康》)


2006年03月(《小康》)


2006年04月(《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