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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07月《小康》
  栏目:小康指数
消费小康:奢侈与节约的对话

★文 /张辉

奢侈?节约?你选哪个?

  在对待奢侈或者节约的问题上,不少专家更持谨慎态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研究所所长周孝正就认为,如果控制不了对奢侈品的欲望而手边的钱又不够,那就不只是个人问题,还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因为“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的确,一个人的消费倾向纯属个人喜好,但对于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的国度而言,当奢侈消费品成为一种风尚,就足以引起有识之士的警惕,消费税改革的呼声也因而愈演愈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副主任岳树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的税目并不合理,因为含有炫耀性色彩的商品并没有被纳入税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也表示今年将研究适当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消费税,对税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将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一些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适当扩大税基。”

  在众多呼声中,增加税目的商品猜测主要集中在豪华住宅和高档汽车上,因为调整消费税的目的主要在于公平收入分配,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从国际上来看,多数国家都把非必需品、奢侈品、嗜好品、高档消费品等课税后不会影响普通民众生活的消费品列入征收范围。由于消费税通过区别消费方式来征税,对人们必需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影响。

  另外,有专家提出,政府应当鼓励奢侈品的消费者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他们通过公益性基金会和其他社会公益机构参与社会的救助和捐助,同时,应提倡相对集中的居住方式,提倡以自行车、公共交通为主的交通方式。还有专家提醒说,在现实的消费结构中,由公款付费导致的高消费行为更应坚决杜绝。

  而对每个公民来说,提倡一种“适度消费”的生存理念也显得尤为必要,比如讲求日用消费品的质量、实用和耐用性,尽量缩小一次性消费的范围,在全社会推广节能型、节水型的低度消耗资源的适度消费生活体系,减少高能耗、高原材料、高用水的消费。

  面对这样一个“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的奢侈品消费时代,罗伯特·F·肯尼迪的话也耐人寻味:“很少有人能伟大到使历史折腰;但是我们每一个人却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事件的一小部分,这些行为的全部将谱写我们当代的历史。”


《小康》2005年第07期

 
编辑:赤子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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