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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09月《小康》
  栏目:社会
晋城小煤矿“生态链”

★文 /秦俊勇

  矿工:一万;矿主:一千万

  老李的正式身份农民,不过已经在一家个体承包矿干了将近10年。在这个矿上,老李没有保险金、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等,酬劳只有工资,而且干一天才有一天。

  每天,老李上下班都要花半个多小时。交通工具是那种最结实的自行车——28式的天津飞鸽,很旧,但很耐用。今天上的是晚班,当地人称“小夜班”,从下午4点到凌晨0点,一共8个小时。在午休两个小时后,老李带着一个生锈的小铝饭盒,推着自行车出门。饭盒里是今天的晚饭,白生生的面条,上面浇着带肉片的炖菜。这种有肉的幸福时光令老李满足,最近菜市场上猪肉价格涨得特别快,就跟煤炭价格似的嗖嗖往上串,他担心有一天会买不起肉。

  在小煤矿上班,最难过的就是工资到点不发。按照规矩,每个月头应该发工资,可是矿上就是硬扣半个月的不给。老李明白,这是矿主扣的押金,防止工人干到一半撒手不做。而很多情况下,即使矿工干满合同离开,这笔钱也是拿不到的--“胳膊扭不过大腿。”

  老李所在的这个煤矿年产号称8万吨,但实际上每年都超产,最多能达到几十万吨。按照现在市场价每吨煤180元计算,一年有上千万的交易金额,甚至可能接近1个亿。但老李每个月只有1000元左右,以当天所在班组出产的煤炭吨数计算,每出产一吨煤,付给所在班组10.5元,由组长分给各个组员,一个班组一般40人。工种不同,报酬也不全相同,但采煤工、运输工、瓦斯员等各工种收入差距不大,平均都在1000元左右。

  至于矿主的收入,用一位当地人的话说,“日进斗金”,一年的收入都在千万左右。矿主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种极易到手的财富会带来极大的危险,住在家里已经很不安全。最近,该地就曾经发生过矿主保险柜被盗案、绑架案,而背后的指使者多和矿主关系很近。如今,很多矿主长期居住当地豪华的宾馆里,或到外地购置房产。

  老李和矿主的关系,自然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老李和大部分矿工一样,都是本地农民,因而矿主不需要额外补贴,只要按劳付酬即可。即使老李受伤或者不幸死亡,矿主也可以用钱摆平一切。

  老李所在的煤矿,有100个左右工人,整个乡镇则有10多所这样的煤矿(当地土话称小煤窑)。矿工们过着半工半农的生活,每年收入大约在10000元左右。

  虽然受到矿主的盘剥,但老李其实已进入他们那里的高收入阶层,不过他无法和矿主平等对话,永远处于被动。而矿井所在地的村民则主动出击,和矿主争利。

  村民和矿主亦非“共赢”

  矿主最头疼的就是当地人。

  煤矿所在村的村民一旦发起狠来,挡都挡不住,矿主的生意就会受影响。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矿主在承包煤矿的时候,一般会和村主任达成某种默契:煤矿提供村民一定的“福利”,村里则承诺不惹煤矿麻烦。老李所在的煤矿,就向本地村民允诺,凡是本村村民,每人每年均可以分到一定数额的煤炭。

  但不是所有的“交易”都这么顺利,一旦某个环节出错,村民和矿主间的矛盾就会白热化。今年6月13日,晋城地区某村的村委主任在赴太原的路上被歹徒砍伤,他去太原的目的是到省高院反映有关本村煤矿官司的情况。当地公安局有关人士证实,对他下黑手的就是现在本村煤矿经营者雇用的打手。

  因为煤炭价格飙升,小煤矿利润大增,但煤矿和村民之间的利益分配却没有改变。作为村里的代表,村主任希望通过法律来为本村争取利益,结果却遭到黑手。据当地人暗示,这一事件还有更深层的原由:村委会换届了,新村主任上台,而矿主是在前任村主任手中以低价承包小煤矿的。村民现在觉得矿主每年获益太多,高达上千万元,自己却每年仅分得几万元,这种利益分配的巨大差额,使得矿主和村民间容易发生激烈冲突。

  其实早在4个月前,该地区另一个村上百名村民曾集体来到乡政府,要求村里被承包的煤矿给村民多分些利益。遭拒绝之后,村民赶到煤矿,砸坏煤矿民工宿舍,烧毁民工的被子,并打伤部分民工,阻止继续采煤。乡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做调解,也遭到村民围攻,乡里和派出所的汽车被推翻。次日,附近两村的村民开始联合,敲锣打鼓召集群众,先后到两村附近煤矿打砸,破坏了生产区、发电机房、配电室、绞车房、办公区、民工住房等设施,还掀翻了矿长的桑塔纳轿车。这次,他们还围堵了乡政府,要求乡政府解决给村民分红利的事。

  最终,矿主、村民两败俱伤。煤矿被破坏,被迫停工整顿,经济损失巨大;村民则遭公安局的拘捕,有数十人被捕,数人外逃。

  矿主需要挖煤赚钱,村民需要从挖煤中获取好处。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二者是相互依附的,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达成某种平衡,既让村民满意,矿主又能赚到钱。现在,该地区的煤矿承包门槛越来越高。众多个体承包商竞标之时,就向村民承诺,每年每人分发一定数额的钞票。这是矿主万不得已的选择,否则即有可能面对村民或明或暗的阻挠,甚至暴力冲突。

  仅此一项,有的矿主一年就需支出近千万元,从中也足见煤炭利润之高。

  而相比较村民的暴力行为,当地政府显然就温和了许多,但效果却远胜之。

  政府对矿主的依赖和关照

  2004年的某天,晋城地区某市的城市建设正如火如荼,但当一条重要街道需要改善的时候,却遇上了资金短缺的麻烦。市长立即向辖区内的各个煤矿打招呼,希望各个矿主能预借政府5万块钱,市长先打个“白条”,到时候矿主们持“白条”到市政府换取票据。矿主都很积极地把钱借给了政府,却没有人会真的拿“白条”去市政府“换票据”。

  矿主们当然很明白,政府掌握着矿主的“生杀大权”。区区5万块钱,对于暴富的他们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5万块钱却可以换来政府的关照和支持。

  在许多地方,小煤矿往往都是通过“出让”某些利润给政府,以换取政府有形或无形的支持。老李所在的小煤矿就是一例:2003年前,煤矿经济效益一直很差,曾经一度靠政府贷款过日子。不过这没有关系,矿主想拿到大额的贷款并非难事。

  况且,政府也需要依靠煤矿支撑本地经济,创造业绩。所以,政府会、往往也会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现在矿主面前,自然大受矿主的欢迎。在小煤矿系统里,或隐或现都会有政府官员的影子出现。他们或直接参股,或通过亲戚朋友参股,参与煤矿分红,矿主也乐意合作。一位矿主明言:“只有上面有关系,尤其是和政府的大头头有关系,才能开矿,才能挣钱。有钱大家赚,太独太贪是办不成事的。”而有了官方支持,一切手续水到渠成,只要煤矿基本符合生产要求,“四证”就可以按时批复。

  多年经营煤矿的生涯,使矿主们明白,只有后台强硬,才能在煤炭这种垄断性的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此,他们甚至会通过关系安插自己的亲戚到政府部门,这种渗透使得政府在其后和矿主的博弈中明显处于被动,棋输一着。而更多时候,当地政府损失的是国家税收。

  据有关人士介绍,最早该地区实行定额税收,每年政府只向各小煤矿征固定的税收。可各个小煤矿都开足马力生产,一年的交易额能达上亿元,定额税和矿主所获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形同虚设。现在,该地区已开始实行税票管理,出省的煤炭全部要到煤运公司挂号,但管理上的漏洞还是不少。

  政府的管理和监督相对于实际情形总会慢一步,比如对小煤矿的管理、对煤炭资源的管理,这也给一些矿主和官员私下营私舞弊一个机会。

  “生态链”寻求化解

  毫无疑问,矿工、村民、矿主和地方政府等利益各方处于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

  矿工是这个“生态链”的最基础一环,他们担负着最危险的采煤任务,但是收入很低;矿井所在地的村民则是黑金的“守望者”,他们并不期望能从中谋得最大利益,但必须分到羹。他们不下矿井,不会有直接的生命危险,但需要承担开采煤矿带来的环境后果,比如地面下沉,环境污染等,所以有理由要求矿主提供“补偿”;矿主是获益最丰的人,在交纳工商、安全、资源、税收等费用后,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据当地一位知情人分析说,“一些费用都是固定,而且不高,现在唯一浮动的就是税收,可是很多煤矿偷税漏税很严重。”当然,矿主的收益中还要交给某些官员一部分“黑钱”,因人而异,数额不等;政府应该是“生态链”的最上一环。政府具有公共权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矿主的行为,但这一切也需要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我们也很提心吊胆,现在责任都落实到行政一把手头上,具体责任又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头上,我们是力求规范。一旦出现问题,都要辞职。”晋城当地一位公务员说。

  近来的“官员问责制”虽不是解决“小煤矿”诸多问题的根本办法,但对于基层政府和官员来说,的确已起到了相当的警示作用。

  这样一个环环相扣的“生态链”,事实上已经达到某种程度的利益平衡,呈现胶着状态。仅仅在某一环节上着力,似难以取得明显的效果,需要综合治理。


《小康》2004年第09期

 
编辑:相遇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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