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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03月《小康》
  栏目:时政
行政诉讼的“鸡肋”命运

★文 /赵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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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生把一张诉状推到记者面前,有点激动:“我要上诉,告到扬州,一直告下去。”

  这是一张行政诉状,原告是仪征市纸箱厂,被告是仪征市人民政府,它们的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厂长何生和市长陈扬。因为把市长告上了法庭,何生成了仪征市的名人。

  何生把仪征市政府告上法庭的理由是:滥用职权。他的房子被违法拆迁掉了。面对政府,何生拿起了法律武器,开始捍卫自己的权益。把仪征市政府告上法庭是2003年9月28日。何生说:“但那时候,我的房子早就被夷为平地了。”

  2个月以后何生得到了判决是:败诉。

 
编辑:相遇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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