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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07月《小康》中旬刊
  栏目:本期策划
【百年党史华南篇】深圳珠海汕头成立经济特区

★文 /胡妍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 |《小康》·中国小康网记者 胡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广东省委向中央提出了发挥广东优势,实行特殊政策,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的设想。试办经济特区成为“先走一步”总思路中的关键一招。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决定,同意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设置经济特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习仲勋和中共广东省委一班人深入基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半年来谋划广东新发展的实践,深深感到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严重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认为要在二十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就必须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为此,在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习仲勋代表中共广东省委向中央提出了“要权”进而“先走一步”的要求。

  中央这时正在考虑实施对外开放的战略,广东的这一建议和要求与中央不谋而合。中央同意广东、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并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经济特区,实行同内地不同的政策,在全国最先迈开了改革开放的重要一步,对我国实现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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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已经成为特区的代名词。

  开启创办特区的历程

  1978年春夏,中央先后派出三个考察组去境外考察。其中一个是由国家计委和外贸部组成的经济贸易考察组,在香港和澳门的工厂、农场、港口、建筑工地、农产品市场及一些商店实地考察,探求与内地特别是广东合作发展的可能性。考察组回到广州后,向习仲勋等广东党政领导人介绍考察情况,建议广东把宝安、珠海两县改为两个省辖市,派出得力干部,加强领导力量,使农业从“以粮食为主”逐步转到“以经营出口副食品为主”,积极发展建筑材料工业和加工工业,开辟游览区,办好商业、服务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考察组介绍的情况和建议,与广东省领导的想法产生了共鸣。

  习仲勋等广东省领导人由此进一步打开思路,向考察组提出了在毗邻港澳的地方建立试验区的大胆建议。

  国家计委和外贸部考察组回京后,向中央提交了《港澳经济考察报告》,提出借鉴港澳经验,把广东宝安、珠海划为出口基地,力争经过三五年努力,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对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吸引港澳同胞的游览区。1978年6月3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主要领导人华国锋等听取考察组汇报后,肯定了这一建议,指示:“总的同意”,“说干就干,把它办起来”。习仲勋和中共广东省委迅速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由此开始了创办经济特区的历程。

  深入调查研究试办贸易合作区

  在习仲勋的主持下,广东根据本省特点,并借鉴亚洲“四小龙”经验,开始着手筹建大规模的出口基地。中共广东省委和省革委会负责人多次到深圳、珠海察看地形、地貌,同有关人员研究出口商品基地和市政规划的问题。同时,习仲勋在与省委领导认真研究后,分别与张勋甫、吴健民谈话,决定由他们分别负责筹备组建宝安、珠海县改省辖市的领导班子。

  1979年1月23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县改为珠海市,张勋甫任深圳市委书记,吴健民任珠海市委书记。3月5日,国务院同意两县改为省辖市。

  1979年4月1日、2日,中共广东省委连续两天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关于广东经济工作的汇报材料》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专题报告》。两个材料根据广东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向中央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其中就提到了划定贸易合作区,吸收外商来广东投资设厂,建议运用国际惯例,将宝安、珠海和汕头市礐石、达濠三地划为对外加工贸易区。

  这次常委会形成的向中央汇报的材料,是以习仲勋为班长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成果。会议作出的请求中央下放权力,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及试办贸易合作区(后改为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为广东乃至全国后来的改革开放,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让特区成为经济发展重要突破口

  1979年4月3日,习仲勋和王全国带着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5600万人民的殷切希望,赴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中心内容是讨论经济调整问题。会议期间的一天下午,习仲勋在怀仁堂向邓小平做了专题汇报,再次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各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港澳同胞、华侨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邓小平非常赞同广东富有新意的设想。他敏锐地感到这是一种新思路,是中国实施开放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当听说“贸易合作区”的名称定不下来时,邓小平不假思索地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和福建两省的报告,也就是广东干部群众盼望已久的“中发【1979】50号文件”。文件指出:试办深圳、珠海、汕头三个出口特区,积极吸收侨资、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文件指出:“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

  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中央文件下发后,习仲勋和广东省委认真贯彻,决心在办好特区方面闯出一条路子来。省委决定成立由省委书记刘田夫、王全国和吴南生组成的三人小组和省经济工作办公会议,负责落实上述中央文件精神,此后又成立广东省经济特区管委会,任命省委书记吴南生兼任深圳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

  广东的特区建设正式起步后,习仲勋高度重视,经常听取汇报,给以指导,同时多次向中央领导汇报特区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请中央帮助解决。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特区建设蒸蒸日上。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1年7月中旬刊

 
编辑:赤子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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