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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05月《小康》中旬刊
  栏目:经济
“粉丝买卖”属于欺诈!流量泡沫“侵袭”数字经济蓝海

★文 /陈青冰 吴燕霞 赵宇飞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 | 陈青冰 吴燕霞 赵宇飞

  哪里有流量存在,哪里就有“粉丝买卖”。这不仅属于欺诈行为,用户可能因此落入网络诈骗、情色陷阱等圈套,也造成数据失真,侵蚀数字经济基础。

  数字经济时代,粉丝带来流量,流量产生价值。当人们惊叹于诸多大V、网红庞大的粉丝量时,也许不会想到,其中很多粉丝是买来的。

  据调查发现,“粉丝买卖”已形成一条涵盖工具开发者、账号商人和代理商的黑色产业链条。尽管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打击从未间断,但“刷粉”技术不断升级,“假粉丝”伪装得更为逼真。

  如今,购买粉丝已成为网络空间“公开的秘密”,“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氛围已经形成。无论是明星、商家,或是企事业单位,哪里有流量存在,哪里就有“粉丝买卖”。这不仅属于欺诈行为,用户可能因此落入网络诈骗、情色陷阱等圈套,也造成数据失真,侵蚀数字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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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粉丝已成为网络空间“公开的秘密”。

  “刷粉”技术越来越高

  只要在多个社交平台上输入“买粉”等关键词,就能发现很多账号都发布了相关信息。但这些信息大多是一段乱序,或是一段没有逻辑的描述,只在内容中夹杂“刷粉”“刷赞”等关键词。

  这些信息通常会配一张图片,图片中包含许多“黑话”,如“小耗”(小号)“芬诗”(粉丝)“砖伐”(转发)等,指代粉丝买卖的各项业务。图片中间则留有粉丝买卖代理商的联系方式或下单网址。添加一位代理商微信后,对方立即发来一份微博业务的报价单:普通粉35元2000个,高级粉35元1000个,顶级粉80元1000个……

  此外,代理商还“贴心”地提供各类套餐服务,达人冲量热销套餐、商家推广必刷套餐、网红推广人气套餐、旗舰必火套餐……业务涵盖增加粉丝数量、点赞、转发、评论等。

  “不止微博,各大自媒体平台都有相应的业务,越新的平台粉丝价格越高,同时粉丝的价格高低,也由粉丝类型来决定。”一名代理商介绍。

  不仅如此,为了保证买卖粉丝的质量,不少代理商还透露,他们和社交平台内部有合作,实力有保证。其中一位代理商表示,他们技术在同行领先,可以做到让真人用户强制关注他人。另外,还有代理商表示,提供售后服务,粉丝掉多少可以补多少。

  除了直接“刷粉”,有的代理商还能提供更高级的业务,比如直接售卖“刷粉软件”、引流出售平台账号,以及带徒教学等。在一位代理商的报价单中显示,花费398元即可下载“刷粉”软件,花费1288元则可以获得“一对一”指导微博引流。

  刷粉已成“公开的秘密”

  通过调查发现,在“粉丝买卖”的黑色产业链上,工具开发者、账号商人和各级代理商生产、售卖粉丝,互联网平台用户购买粉丝伪装流量,广告商家则根据粉丝数量判断用户的商业价值来投放广告。

  “粉丝买卖”业务的上游是工具开发者和账号商。他们主要通过技术手段在各大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生产假粉丝。代理商是“粉丝买卖”业务的下游。为了广撒网寻求客户,账号商通常会招募数量众多的代理商售卖粉丝。

  谁在购买粉丝?购买粉丝已成为网络空间“公开的秘密”,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从明星微博的关注量,到商家的商业价值认定,再到企事业单位的评优投票,凡是有流量存在的地方,就有粉丝买卖行为的存在。

  在荔枝音频直播平台做主播的小柯(化名)就坦言,自己曾经买过粉丝。“粉丝多不仅直播收到的礼物多,而且经纪公司为了留住粉丝多的大主播,在利益分成上也会有所妥协,愿意分更多的钱给主播。”小柯说,主播的粉丝多少直接关系着个人收入。

  对于广告投放者而言,买卖粉丝的后果之一就是导致数据失真。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负责推广工作的乔伊(化名)进入广告行业已经四年,她亲眼见证了网红粉丝量的持续攀升,也见证了粉丝的“贬值”。

  “几年前,一个网红如果能有200万粉丝,报价能达十几万元。但是近几年,买粉丝成了业内心知肚明的操作,只有粉丝数量这个数据,已经不能完全证明网红的影响力。”乔伊说,由于粉丝参与度等指标会因为虚假粉丝的出现而失真,商家无法评估内容的实际效果。

  “粉丝买卖”陷阱重重 亟须加强综合整治

  如果说,“粉丝买卖”上游的操作者们是隐蔽在角落中,为下游的买卖提供技术便利,那游走在下游的账号商和代理商则直接与用户对接,为用户设置了一个个的流量陷阱。

  账号商通过大量注册账号,既可以为顾客刷量,也能引流变现。目前很多账号商注册账号后,通过刷粉丝、点赞、评论等方式,让账号逐渐壮大,吸引相关粉丝,最后将粉丝引流到微信等社交软件,赚取引流费。

  对于这些借助“流量”欺诈用户的行为,长期关注数字经济领域的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表示,刷量的核心是数据造假,其逻辑是“作假者获利更高”,刷量并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反而会使经营者不关心产品创新而热衷于虚假刷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

  “从微观上讲,刷粉的本质就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因为虚高的播放量而付费观看,广告商因虚假点击量而支付更高广告费,这是欺诈消费者、广告商的钱财。”高艳东说,从宏观层面看,刷量会危及数字经济的基础。数字经济的基础是真实的数据,刷量等数据造假行为则会污染公共数据,进而误导公共决策,酿成数字经济危机。

  调查中发现,尽管各大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运营商都加大了打击虚假粉丝的力度,但是他们只能采取技术手段删除“僵尸粉”,却对“活粉”无可奈何。

  多名专家表示,对于流量黑色产业的打击和治理,平台应强化技术防范体系,以技术手段防治虚假交易、虚假点击等刷量行为。相关法律应当加大对刷量行为的处罚力度,打击网络数据造假行为。同时,政府也可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把参与数据造假的“刷手”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在网络空间寸步难行;把默许刷量的平台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加大数据造假者的社会成本。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1年5月中旬刊

 
编辑:风华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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