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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03月《小康》下旬刊
  栏目:专栏
官场镜鉴:为遴选干部“不唯年龄”叫好

★文 /马宇彤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马宇彤

  宽限出来的5岁,将给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年轻干部带来脱颖而出的机会,以“重能力而不唯年龄,拘规定而不僵执行”的生动实践,编织一幅“人尽其才、各展风采”的美好图景。

  作为一种跨层级、跨系统、跨区域的竞争性选拔,公务员遴选对解决党政干部来源单一、经历简单、结构欠佳等短板大有裨益,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准,也为优秀的基层一线干部开辟了再上层楼、施展才华的绿色通道。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各地的具体操作中,对干部35岁这道年龄之坎的“一刀切”限制,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有意愿的去不了,刚培养的留不住”“二次择优卡住优秀基层干部”等突出问题。

  近年来,中央大树“选好干部用好人、建立科学有效选人用人机制”导向,明确提出选贤任能“不唯票、不唯分、不唯GDP、不唯年龄”的“四不唯”要求,为新时代的干部选拔指明新的方向。从古至今,“不拘一格”始终是“降人才”的遵循法则,历代流传的高人隐居半生、出山终创伟业的故事,激励着无数心怀天下之士建功立业,正是在“不拘一格”金标准的推进下,中华民族才有了人才辈出、百舸争流的可喜局面。

  翻阅各地组织部门的干部遴选细则,对年龄的明确要求大多直接写入“报名范围和条件”。基层干部算过一笔账,如果一名干部超过30岁才成为基层公务员,那么,根据“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等规定,其服务期满之日便是失去参加遴选资格之时。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将不同岗位的年龄下限依次递减,门槛不断下移至32岁、30岁乃至29岁,让本该是公务员录用“二次择优”的公开遴选,因年龄红线无法逾越,成为阻挡大批基层干部进步的拦洪大堤,使许多想去更高平台展示自己、同时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现实困难的年轻公务员“安不下心”,不得不将工作重心移至备考之上,不仅耗费大量心力,也令本职工作大为减色。

  其实,35岁的基层干部,历经多年锻炼,熟知一线实情,正值精力充沛,志向依旧远大,一旦在这个宏图徐徐展开的关键节点,被35岁“一刀切”的严格规定按下个人成长的暂停键,无疑将极大挫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遴选“不唯年龄”的要求为这一困境推开了一扇重要而及时的光明之门,但如何将此项务实之策更科学、更细化地落地生根,惠及更多“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却并非易事。

  虽然“不拘一格降人才”值得大力提倡,但“不拘一格”终须有“格”,也就是与之匹配的相应规定。凡事例破则乱,公平尽失,因此,选贤任能宜“不唯年龄”而非“不问年龄”,否则,很容易被权力寻租者和利益输送者钻了空子,打着“不拘一格”的幌子,因人设岗,私相授受,最终合演一出“买官卖官”的戏码。

  可喜的是,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在省(市)直遴选时,将“不唯年龄”要求具体化、数字化,年龄限制调整为40周岁以下,获得基层一致点赞。“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五湖四海的事业,需要八仙过海的神通。这宽限出来的5岁,将给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年轻干部带来脱颖而出的机会,以“重能力而不唯年龄,拘规定而不僵执行”的生动实践,诠释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核心要义,编织一幅“人尽其才、各展风采”的美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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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中大学真“证”毕业,

先坐机关,后做传媒,

人间冷暖,入眼入心。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1年3月下旬刊

 
编辑:赤子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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