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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02月《小康》上旬刊
  栏目:封面故事
2021战略与预测:县域营商环境的新挑战

★文 /刘波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刘波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考验的是我国县域营商环境建设的真正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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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TUCHONG

  “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战略部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指明主攻方向。

  郡县治,天下安。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样需要继续改善县域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真正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极不平凡的一年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付出艰苦努力,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一系列减税降费等政策,展示了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决心。“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充分说明,中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韧性十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具有驾驭中国经济、处理复杂局面的高超智慧和娴熟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企业资金紧张、物流不通畅、优惠政策难以落地,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以实体经济为主体的县域经济更是雪上加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成为重中之重。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要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和吸引外商外资的重要抓手,紧紧抓住不放。”“中国县域营商环境研究”课题组,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结合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2019中国县域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指标体系”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加“疫情防控支持服务企业”指标测评,将疫情应对、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加分项”,纳入“2020中国县域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分为20个分项指标,基本上都是落实国务院针对复工复产指导意见进行的细化、分解。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各县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精细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落实好已部署的财政、社保、金融等规模性纾困政策,保障疫情防控有力有序,保障产业链稳定、供应链畅通。就某种意义上来说,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2020年,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至今已满一年。从我们调研情况来看,各县域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县域营商环境建设有了根本遵循和基本准则。各县域围绕企业群众的期盼期待,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法治建设、创新服务举措,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监管工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坚强保证。

  从企业调查满意度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对“跑一次”“一处跑”“一件事”“一网通办”“压流程”“减材料”等政务服务便利化的满意度较高,对减税降费、纾困解难等政策举措感受明显。从实施效果来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也是应对严峻复杂形势、促进经济稳定恢复的重要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在极为困难条件下,各县域新设市场主体户数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个别营商环境建设突出县域新增市场主体万户以上,全国新增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形成逆势大幅增加并保持较高活跃度的良好态势,这些都离不开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历经8年奋斗,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解决,全体人民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我国实践充分证明,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头戏”,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就,产业扶贫功不可没。在“五个一批”中,产业扶贫涉及对象最广、涵盖面最大。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92%的贫困户参与到产业发展当中,已脱贫人口中主要通过产业帮扶实现脱贫的占总数的67%。而且,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其他“四个一批”也都离不开产业扶贫这个重要支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此,如何更有效地推动产业扶贫高质量发展,做好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有机衔接,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的重要内容。

  产业兴旺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要让“贫困县”拥有真正意义上的造血能力,能够吸引到足够的高素质劳动力,形成足够高质量的产业也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因此,可以说,做好产业扶贫工作需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也需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乡村振兴更需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2020年,中国县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企业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中介服务、融资、发展定位不清晰、监管过多过滥等方面问题反映较集中较突出。县域政府及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对放管服工作中事放人不放钱不放、上级信息系统过多过滥互不共享、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受到一些部门法律法规制约等方面问题反映较多。此外,从调研结果看,县域营商环境建设进展不平衡现象也较严重,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经济发达县域与其它县域之间,区市与县之间,营商环境建设差距明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我国即将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这是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主动作为,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全局部署,是发挥比较优势重塑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是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持续奋斗构建的战略棋局。为此,县域营商环境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优化营商条例》落实力度,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

  一要围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发力。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评价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的发展与壮大是最明显的、具有可观察性和可衡量性的直观指标。下一步,广大县域要继续聚焦减审批减材料,不断放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聚焦减环节压时限,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大力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聚焦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用“新官理旧账”来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切实给市场主体松绑减负,催生更多新市场主体。

  二要围绕提高服务能力发力。服务要服出水平、服出效率。县域政府要明确本区域发展定位,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发展规划制定,特别是产业发展规划,清楚区域发展方向,避免一方面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另一方面又要“腾笼换鸟”大搞产业转移,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大力引进扶持中介服务,按市场规则运行,最了解企业的是企业,最能服务企业的还是企业,有的服务县域政府要把中介服务用足用好;积极解决好企业融资难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有条件的县域可加大统贷或担保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三要围绕深化“放管服”发力。创新在基层,实体经济在县域,“放”要诚心诚意,做到既要放权放事,又要放人放钱,不能只是把责任与事务往县域一放了之;从顶层设计整合各级各类信息系统过多过滥互不共享问题,统一信息系统标准,简化信息系统操作,建设县域统一信息平台;加大对不合时宜法律法规修订废止工作进度,对制约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一些部门法律法规尽快予以修订。

  四要围绕提升监管效能发力。既放得开又管得住,要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避免监管过多过滥等方面问题,不能任性监管,不能随意执法。

  五要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协调发展发力。要杜绝县域营商环境建设进展的不平衡现象发生,特别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东北地区覆盖,从经济发达县域向其它县域导入;鼓励东部地区县域、经济发达县域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鼓励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县域、欠发达县域以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六要围绕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格局发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格局离不开优化营商环境。为此,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积极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和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意识建立,推进县域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发挥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只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持续深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将县域营商环境优化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就能用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县域市场主体释放制度红利,给市场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助力。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区域发展研究院秘书长)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1年2月上旬刊

 
编辑:王靖羽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2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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