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发展中的若干趋势性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人口布局发生质地之变。人口布局是社会治理的基础。人多地狭不但会导致农业生产的过密化从而阻滞经济发展,由此带来的普遍贫困还会强化乡村社会依附性关系,成为治理现代化的障碍。正常的农业生产不需要大量人口堆积在村庄,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以后,大部分农业村庄将不复存在。乡村治理现代化有赖于乡村人口大幅减少条件下城乡人口布局的结构性转变。从世界经验看,一个国家的乡村人口比重降低到25%以下,农业人口比重降低到10%以下时,城乡关系将实现均衡。近20年来,中国开启了大规模城镇化进程,乡村人口比重、乡村就业人员比重和农业就业份额都大幅下降,城乡人口布局发生质地之变。当前,我国乡村人口已经降低到40%,农业人口已经降低到20%以下,乡村治理现代化具备了初步基础。 第二个特征是专业农户阶层日渐崛起。近几年,特别是在传统农区,一个最显著的发展变化就是专业农户的崛起。专业农户具有专业化程度高、技术水平高、经营收入高等特征。据笔者估算,当前活跃在规模种养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业产业链其他环节的专业农户数量已经超过1500万户,且还在不断增长。 第三个特征是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土地产权制度与乡村治理关系密切,特定的土地产权制度将型塑不同的产权秩序,从而成为乡村治理的一个结构性变量。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央围绕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作出若干重大部署。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思路正式确立,农村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一系列改革带来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和乡村经济活力的增强。特别是在前述改革基础上,中央对广东、浙江等地探索多年的“政经分开”改革予以认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尝试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分开运行,实现了产权管理与社会治理的专门化。这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意义不可估量。 第四个特征是全面脱贫改变乡村结构。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从全国形势看,脱贫攻坚胜利已成定局。数量庞大的贫困人口一直是制约乡村治理水平提升的一个极大的不确定因素。脱贫攻坚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把乡村中处于最底层的、最困难的人群直接纳入国家发展的轨道,短时间内实现乡村社会结构的全局性调整。绝对贫困消除,一方面意味着乡村不同阶层间贫富差距大幅缩小,另一方面意味着绝大部分的乡村人口和要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卷入了社会化分工体系。上述两方面共同作用,促成了乡村现代性水平的普遍提升,这将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开辟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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