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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小康》下旬刊
  栏目:评论
评论:无偿献血纳入征信为啥惹争议?

★文 /苏晏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苏晏

  将无偿献血与个人征信相衔接,并制定了种种激励措施,实际上这在征信系统完善与发展过程中无疑是一项重大突破,也让更多的人们意识到,无偿献血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连接得更为紧密。

  据悉,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在“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一项中提及“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回应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相关事宜。郭燕红表示,这样的做法源于地方实践,像山东、江西、浙江、江苏等地把无偿献血作为个人征信系统的加分项,无偿献血者在就医、金融活动以及文化活动中,都能够享受到优惠,这有力地促进了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形成了激励的氛围。

  将无偿献血与个人征信相衔接,并制定了种种激励措施,实际上这在征信系统完善与发展过程中无疑是一项重大突破,也让更多的人们意识到,无偿献血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连接得更为紧密。

  不出意料,对于两者之间的相互融通,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与讨论。当然,对于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是不献血是否就要在征信上吃亏?无偿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当中明确地指出,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到55周岁的健康公民进行自愿献血。其实无偿献血行为,更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主义精神的一个具体体现,而这种精神是社会正能量,是需要弘扬、需要激励的。对此,卫健委也给出了回应:将无偿献血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目的是让更多无偿献血者的善举得到更大范围的支持和肯定。不献血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有惩戒,因为人们不献血有健康、年龄等各种客观原因。同时,这一举措还在探索之中,还要结合实际,循序渐进。

  不少人提出疑虑,为鼓励无偿献血,到底有没有必要将其与个人征信系统扯上关系?

  征信,是金融领域中的一个概念,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点为“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这也就意味着,个人征信是隶属于经济领域的信用,这是金融领域用以规范个人商业行为的手段。但伴随着征信系统越来越庞大、覆盖生活的领域越来越多,“信用等于财富”,尤其是个人征信越来越成为影响生活的“经济身份证”,人们对于个人征信的重视程度自然更高。当无偿献血与个人征信紧密连接后,人们产生疑虑也在情理之中。

  对此,笔者认为,征信体系虽然不是对人进行道德性约束,但是它具备两方面的功能,一是惩戒失信,但不可忽视的另一个功能就是褒扬诚信。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精神的一种体现,更多属于道德领域范畴,是一种需要弘扬的正能量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是可以起到激励作用的。

  但是,即便如此,笔者认为,征信体系的“扩容”与使用,仍然要注意边界,不能让人们有“征信体系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的感受。对于无偿献血而言,还是需要更为慎重地考量其与个人信用之间的关系是否足够紧密、公益性是否与个人信用可以无缝对接。另一个问题也需要重视,鼓励民众无偿献血、减少间歇性“血荒”,需要从加强献血知识普及宣传、完善献血场所、激发民众参与公益的热情等诸多方面努力。同时,在激励无偿献血者时,也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来。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19年12月下旬刊

 
编辑:赤子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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