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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4月《小康》中旬刊
  栏目:岭南夜话
日本为什么会有“耻文化”

★文 /俞天任

  2006年夏天的一天,突然想约一位关系户朋友下班后去喝一杯,但朋友居然提了条件,第一要去接他,第二是酒馆要在他家附近,能走着回家。笔者觉得奇怪,怎么喝杯酒有了这么多麻烦,上市公司就这么牛啊?这是他反问了一句:“你不知道福冈前几天出的事?”
  当然知道,那是一次交通事故。坐着一家五口的一辆车被一个酒驾者从大桥上撞到了海里,造成坐在车里的三位年龄4岁、3岁和1岁的孩子淹死。这个悲惨的事件因为酒驾者是福冈市政府的职员而被媒体放大瞩目。
  听到朋友“公司已经下了通知,绝对禁止酒驾,如有违反,绝对严惩不贷”的说明,我禁不住敬佩了一下:“你们到底是上市公司,很注意自己的形象”。
  关系户有些不解:“怎么你们事务所还没打招呼?那你们的管理有问题”。正说到这里,笔者突然发现原来早就来了有关严禁酒驾通知的电邮,只不过自己没注意。
  日本的公司对雇员的管理并不只限于“八小时之内”,甚至私生活也是这样,下班之后的不少私事也会被公司干涉。因为雇员出了麻烦会影响公司的形象,而“公司的形象”在日本不是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
  在日本人看来理由很简单:犯下了那么严重的罪行的人的家人也应该受到社会的制裁。同样的道理,如果是普通的雇员犯有严重过失,哪怕不是业务过失,公司也会受到来自社会的制裁,这种制裁大公司有能力承受,而一个中小企业很可能就会被制裁垮掉,在日本的传统文化中,企业的概念和家差不多。
  一种社会风俗总有其存在的根据。日本治安和社会秩序的良好是公认的,良好的社会秩序其实这和这种风俗有很大的关系。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揭示了日本文化中“耻文化”概念,但是并没有能够回答“耻文化”是如何维持的问题。实际上日本传统文化中用来维持“耻”概念的是将不守规矩的人驱逐出社团生活这么一种社会制裁手段。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的博物馆,在古代日本,离开了社团集体很难生活下去。
  日本传统文化中有一种“村八分”的风俗,如果有村民违反或者破坏了村里的规矩,但又因为没有犯法而不受官府追究的时候,村民会自发地对这些人进行制裁,将其孤立起来。古时候日本人把村人间的交往分为十类,即救火、出殡、成人礼、结婚、生产、照顾病人、盖房、水灾、法事和旅行。在这十类交往中,除了救火和出殡之外,村民不会和这些人有任何交往,至于火灾和丧事是因为如果不帮忙处理会延烧到其他村民的房屋或者影响村里的卫生,不得不交往。但实际上真的被村八分了人在这两件事上基本上也得不到其他村民的帮助。
  因为惧怕这种制裁,家庭也好,职场也好,对其构成成员的监视都很严格,而且人们在遇到事情时不仅会考虑到自己,还会考虑家族可能遭遇到什么的问题,而不至于会做出太偏激的反应,所以不能否认这种思维方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
  但按照现代社会的法治和人权概念,无论出于什么考虑,召开道德法庭对无辜的人进行骚扰都是违法的私刑行为。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更不能接受对于私生活的骚扰,特别是对完全无辜者的骚扰,所以这些年“保护罪犯,哪怕是杀人犯家族的权利”在日本也开始被人注意。
  当然,就像人类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的事例一样,谁也无法预料这种观念的变化到底会带来什么。
  
  
《小康》201804月上中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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