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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2月《小康》上旬刊
  栏目:聊斋
云溪子:“店”煞风景

★文 /云溪子

  
  风景名胜是主,开展经营活动是宾,不能喧宾夺主;风景名胜是皮,商业活动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风景名胜地建立一些商业设施无可厚非,但“店”千万不能煞了风景。
  
  退休了,有了闲暇,腿脚也还灵便,便想四处走走、看看,用眼下流行的话说,就是去旅游一番。应该说,工作几十年,走南闯北,到过不少地方。但是,那时候公务在身,不敢怠慢。出差在外,风风火火,马不停蹄,别说游山玩水,连喘息的机会都很难得。倒不是我的觉悟有多高,那时候的人都这样。
  旅游,免不了首选那些知名度高的地方。若干年前,我去了云南的丽江,像是登临了仙境,又仿佛回到了几百年前。城里,房屋多为木石结构,或原木叠就的平房,或青瓦木墙的两层小楼,偶尔凸起几处飞檐,高高低低,错落有致,千姿百态,质朴典雅,古色古香,似乎已经百年沧桑。街边流水潺潺,清澈见底,见了就沁人心扉,觉得浑身爽透。临街、傍水的民居里,时而传出几声稚语,依稀来自天外。偶有店铺,或酒幌灯红,或木雕、扎染,或银器、翡翠。店铺前、小桥上,行人三三两两,指指点点,不时洒来几串笑声。夜晚,听一班白发老叟演奏纳西古乐,赏唐宋古音……仙境般的地方、神仙般的日子,难忘啊,丽江。
  丽江,是我去过了还想去的地方。一些年后,我又去了丽江,就大变样了!古街还在,但比起周边的高楼大厦,几乎成了一种点缀。临街、傍水的门面房屋,几乎全成了店铺。店铺虽多,但几乎千篇一律:出售银器、翡翠、手工艺品。店铺前、小桥上,叫卖声、吆喝声、吵嚷声此起彼伏。喧嚣赶走了当年的宁静,昔日的稚声、笑语已经无影无踪。大街上,特别是临水的小街里,人们摩肩擦踵,几乎是排队前进。“这还是丽江吗?分明是几条商业街呀!”我疑惑。静心一想,这的确就是丽江,只不过昔日丽江的风景已经被“店”煞了!
  无独有偶。沈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凤凰古城,深深地打动和吸引了我。看了电影《边城》,更增加了我对这座小城的向往。我生长在大山里、长江边的一座小城,边城凤凰,勾起了我许多回忆和遐想。多年以后,终于成行。我和老伴、大嫂、三妹带着孙女,奔向凤凰古城。从张家界去凤凰的路,远而不好走,加之天下小雨,更增加了行路的艰难。但对古城的向往,使大家格外兴奋。谈论沱江边的吊脚楼、城门石梯下的船码头,猜测翠翠(沈从文中篇小说《边城》中的女主人公)长得多么漂亮,想象那醉人的湘西山歌……
  孙女问:“为什么叫凤凰古城啊?是因为那里有很多凤凰吗?”我真不知道古城名称的来历,对孩子是不能不知佯以为知的。“我不知道古人为啥把它叫凤凰城。”我答道,“大概是因为这个小城特别漂亮吧。”“喔,那我得好好看看。”很奇怪,孙女本来有晕车的毛病,在城里坐上半小时车就会不舒服,但这次在车里又说又闹几个小时,居然无事。
  一路颠簸,全身快散了架。傍晚时分,终于到了古城。
  吃过晚饭,大家不顾一路劳累,出发去看古城夜景。沱江从城边缓缓流过,水清清的。河对岸,一排排吊脚楼清晰可见。吊脚楼虽然显得新了些,倒也挺有韵味。偶尔有小船从江中划过,添了几分悠闲。不一会儿,两岸的灯亮了,五颜六色的灯多而亮。又过了一会儿,岸边的屋里纷纷传出各种响亮的音乐,路上也渐渐热闹起来。亮了,热闹了,但我觉得古城瞬间消失了。
  第二天,我们进城逛街,想寻寻古迹,看看湘西的风土人情。不料进城后却发现完全是另一番景象。街道两边,一家挨一家,几乎全是店铺,店铺的门面装潢与南方的许多城镇无异。店铺里卖的,除了少数当地特产外,大多是一些在旅游点上可以看到的东西,衣服鞋帽,珠珠串串,糖果糕点……街上行人如织,人声鼎沸。彼此间说话,若不大声喊叫是听不清的。“爷爷,那里坐着一个济公!”孙女嚷道。果然,不远处的街边塑有一个济公。大家觉得有趣,便挤过去看。到了跟前,孙女喊道:“快看,济公眨眼睛呢!”那济公居然开了口:“小朋友,来跟济公照个相吧,十元钱一次。”原来,那是一个活人,手脸涂了铁灰色,穿了济公的行头,专门收费陪人照相。
  走了半天,只有孙女兴趣盎然,这儿买点吃的,那儿买个玩的。三妹淡淡地说了一句:“这里跟小商品市场差不多。”我更有些兴致索然。我问一位老乡,老城门在哪里。老乡告诉我,往前走不远再往右拐就是。我们寻踪而去,终于找到了:沱江岸上一座石门楼,象征性的一小段城墙,没有门。门楼四周,门洞里外,小摊连连,人群熙熙攘攘,恍若闹市。此处无趣,想另寻他处。我问一位年长的老人家,沈从文故居在哪里。老人道:沈先生的故居离城有二三十里地。我只好作罢。
  离开凤凰古城,感到此行既有幸,也不乏遗憾。所幸的是,有生之年我终于到过了向往已久的、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遗憾的是,边城的风景、韵味已经被“店”煞了,完全没有了书中的那般光景。
  我还到过一些风景名胜地,“店”煞风景的情况比比皆是。
  我自认为不是一个老古董。市场经济嘛,景点可以开发,但不能过度开发,不能过度商业化。在风景名胜地建立一些商业设施,开一些店铺,无可厚非,甚至是必需的。不仅要发展经济,旅客也要吃住、购物。但是,我以为风景名胜是主,开展经营活动是宾,不能喧宾夺主;风景名胜是皮,商业活动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主要是购物,人们干吗非要到你这里来呢?
  店可以有,也应该有,但千万不能煞了风景!
  
  
《小康》2018年0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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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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