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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04月《小康》中旬刊
  栏目:专题策划
地市整治标本之韶关市:查处为官不为 鼓励干事创业

★文 /《小康》记者 余弘阳

粤北重镇韶关。韶关正加紧融入珠三角,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相当重要。
  
  一方面对为官不为、乱作为严厉查处,一方面鼓励改革创新、支持担当作为、宽容工作失误,韶关市正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近日,发生在韶关市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49天内20人死亡事件,引起人们强烈关注。而此事的背后,就存在着为官不为——当地一些官员对练溪托养中心存在监管不力和失职失责问题。
  很快,多项处罚决定出台,其中包括免去新丰县委书记的职务。
  《小康》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韶关市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鼓励干事创业,着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全市查处“为官不为”问题28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
  韶关市纪委表示,目前,韶关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初步形成,监督执纪新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干事创业的氛围初步形成。
  
  托养中心事件暴露不作为
  2017年1月至2月18日,49天内,练溪托养中心送到新丰县殡仪馆的死者有20人。相关资料显示,练溪托养中心从2010年开始运营。
  3月21日,广东省市联合调查组进驻新丰,迅即对练溪托养中心有关问题展开全面深入调查。
  调查发现,韶关市、新丰县个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练溪托养中心存在监管不力和失职失责问题。韶关市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决定:免去陈景辉的新丰县县委书记职务,免去龙勇文(韶关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的韶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赖启新的韶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免去刘祥铁的新丰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调查发现,新丰县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审批、参与练溪托养中心经营管理,非法牟利,涉嫌渎职违法犯罪,韶关市检察机关决定:对新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民政局原局长李翠琼,县民政局原副局长潘忠蔼(已退休),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原副局长丘金花,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应艺丹等4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对新丰县文广新局局长、县民政局原局长易必恒,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县民政局原副局长陈新华,县民政局副局长朱雄欣,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李云华,韶关市翁源县政协副主席、新丰县原副县长赖展锋等5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上述9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李翠琼、易必恒、潘忠蔼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
  同时,韶关市公安机关对托养中心出资人刘秀玉、法人代表罗丽芳等人予以刑事拘留。
  从这些通报中不难看出,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是这起托养中心事件的原因之一。据悉,民政部门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是托养中心就是不按规定整改,其底气来源是:托养中心的相关人员本就是一些违纪违法参与到其中的政府工作人员,正是有他们的介入,这家违规的托养“摇钱树”才得以一直“不倒”。
  
  韶关市纪委:重点解决乱作为问题
  2月14日,韶关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韶关反腐败工作重点要查处和解决好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好机关干部乱作为问题。二是解决好工程建设、资源开采和涉农资金三个领域的腐败问题。三是解决好基层腐败问题。
  此前,韶关市紧盯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出台了《韶关市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意见》,列出政令不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8类27项“为官不为”问题“负面清单”,实行市县两级联动明查暗访、跟踪问责、通报曝光,在党内文件和主要媒体上实名通报曝光“为官不为”问题16个。
  2016年12月,韶关市仁化县水务局5名干部因当地非法采砂频繁发生受处分,9名县镇领导被问责。
  据了解,浈江河仁化县周田镇较坑村委会瓦片地村河段属禁止采砂河段,自2014年以来,在该河段的非法采砂行为频繁发生。仁化县水务局在查处非法采砂行为时存在随意裁量、处罚不当,取证不严、执行无力,履职不力、执法不严等失职问题,该河段辖区的周田镇政府存在打击不力等失职问题。2016年12月,仁化县纪委分别给予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罗湛明、副大队长梁云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县水务局副局长杨永新、副局长李志平、水政股股长李从育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韶关市、仁化县两级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9人进行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
  韶关市纪委表示,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在状态的行为,凡因此延误工作,贻误发展,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进行严肃问责。
  
  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韶关市注重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支持担当作为、宽容工作失误的良好氛围,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的通知》,最大限度地消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思想顾虑,为想干、善干的干部吃下一颗“定心丸”。
  围绕“责任、担当、为民”三个基本的用人导向,该市还进一步加强市县镇三级领导班子换届纪律监督,通过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如在2016年换届工作中,该市加强换届风气专项巡查,核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方面的问题线索22条,取消2人的任职资格,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换届换出干劲活力。
  3月28日,韶关市委组织部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真正树立用结果说话、凭实绩用人的正确导向,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韶关市干部政绩档案管理意见(试行)》;该《意见》经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后出台实施,从“三个精准”探索建立干部政绩档案。
  精准定位政绩内容。干部政绩档案围绕干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本地本单位特色亮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明确七个方面履行工作职责取得的突出工作业绩和表彰奖励情况作为政绩档案内容。
  精准甄别政绩内容。干部政绩档案由个人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干部所在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后,填写《干部政绩档案登记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每年定期上报市委组织部,特别突出工作业绩和重大表彰奖励情况可随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对干部政绩档案进行收集汇总,结合日常了解、专题分析研判、干部年度考核、考察测评等掌握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精准确定政绩主体,科学甄别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同时,明确对在干部政绩档案工作中弄虚作假、夸大其词、徇私舞弊、敷衍塞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精准使用政绩档案。推动政绩档案精准使用,实行政绩档案一人一档,对业绩突出的干部进行清单化分类管理。将干部政绩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精准使用政绩突出的干部,真正使干部使用有绩可凭、有据可依,使好干部能够脱颖而出。
  相关人士表示,此次韶关市出台的《意见》,探索建立干部政绩档案,将按照客观公正、聚焦主业、评价科学、简明扼要的原则,详细记录市管干部和纳入组织培养干部的工作实绩,严格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并以此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小康》2017年04月中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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