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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1月《小康》上旬刊
  栏目:特别报道
孟晓苏:京津一体化与京津冀协同发展

★文 /孟晓苏

  
  现在我们所推进的城镇化,中央一再提出,首先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这就是要允许农民进城。推动农民进城,首先需要破除户籍制度的障碍,破除农民的身份障碍,把农民当做一种职业,而不再当做一种特殊身份。首先要推进的,是已经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让他们首先转化为城镇居民。但是推进将近4亿农民变成市民,需要多少钱呢?需要大概50万亿。是不是中央要投资50万亿,拉动经济?不是,这部分成本完全可以通过农地流转来实现。
  现在,大约每户农民头上平均有一亩农村建设用地,但这里面包括了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为了推动农地流转,我在2005年就向中央提出建议,我认为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渠道单一,由政府供应这种方式需要转变。我认为不合理的规定剥夺了农民的权利,应当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规范进入市场,进行流转。2007年,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民的土地流转,我提出让农民带着地票进城,带着地票进城已经在个别城市进行了试点,但是还远远不够,因为农民的流转不是从本地的郊区流转到本地的市内,而是全国性的流动,所以这种地票应该是在全国范围通用的地票。
  2007年我还建议过,为了推动农民的土地流转,应当设立为农民服务的土地经纪公司,这不光是考虑为农民服务,还关系到一些原来管征地的专业人员,未来的农地流转以后,他们没有事做,要给他们找一条新的出路,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农民盼望成为城里人,过上同样的好日子,而某些人阻碍农民进城,就使得现在延续着以征地和卖地为主的土地财政。这种用垄断权利进行的农地经营,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这种土地财政比当年廉价征用农作物,高价出售农用物资形成的剪刀差更加不合理。然而,农民群众勇敢地冲破大部分的束缚,推动了城乡一体化,他们用自己的宅基地建造了小产权房,虽然说是违法,但是因为便宜,价格只是大城市房价的1/3到1/4,所以有效改善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还有一种是城中村,城市扩大把村子包进来,各地农民在城中村以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发展,为自己创造了财产性收入,为城市弥补了租赁房的不足。
  在多年来忽视保障房建设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农民群众对保障房作出的巨大贡献,我们不能够想象问题会积累得多大,可以说,幸亏有农民的贡献。但是,农民的行为至今还被称作违法。
  最近,国研中心的383方案也提出妥善解决小产权房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正视小产权房是越来越人的认识。这次三中全会又再次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次表述和五年前表述文字上有区别,内容上基本没有区别,从中可以看到中央的恒心和耐心。最近深圳第一块号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拍卖,也算是落了第一槌,当然这还并不是完全的农地。
  现在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民住宅财产权的抵押担保和转让,但是相关部门又一次掀起了阻碍宅基地流转的浪潮,说经济性建设用地不包括宅基地。我们担心的是,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会不会再次被阻碍,会不会再推后五年,到下一个三中全会,再做这样一个决议?
  前两天刚刚闭幕的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要求尊重农民和基层的首创精神。我们现在在农地流转和城镇化发展上,也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所以我希望我们能够允许农地流转,由此来加快城镇化的步伐。
  (孟晓苏,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小康》2015年01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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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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