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小康网 小康论坛 卡乐图片网 小康视频 小康直播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4年04月《小康》
  栏目:评论
刘鑫:缓和医患关系要从制度上做手术

★文 /刘鑫

  彻底化解医疗纠纷,消除医疗暴力,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只有从制度层面做彻底的外科手术式的改革,才能缓和医患紧张局面
  
  医纠、医闹、医暴,一系列冲击人们眼球的新词汇近年来在媒体上不断闪现,当前医疗纠纷发生的频率之高、覆盖面之广,几乎涉及所有医疗机构,这种纠纷情况是我国任何一个行业都难以比拟的。医疗纠纷发生的普遍性,说明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体制和其他相关制度有着密切关系。医疗纠纷的发生不是医院的错,也不是医务人员的错,更不是患者的错。但是医疗暴力事件、医闹事件却是患方的错。医疗场所暴力事件与医疗纠纷有关联,但又不是一个简单的关联,医疗场所暴力事件更多地反映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弱势以及如今的法治困境。
  引发医疗暴力的原因很多,一方面当前我国的医疗场所存在着多种容易引发纠纷和暴力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医疗机构承担公民的健康保障工作,但投入经费不足以支撑起医院正常运转和日常开支;病人在医疗机构就医,至少得排三次队,所以常有排队30分钟看病3分钟的感慨;患者看病就医纷纷涌向大医院,但大医院和专家数量均有限,于是出现了就医难问题;医疗机构又是一个人员集聚的场所,且人员滞留时间长、人员构成复杂,场所开放。这些因素容易引起病人怨气,诱发纠纷。另一方面,有些病人缺乏医学知识,以为没有治不好的病。
  由此看来,医疗机构既是一个天然容易发生纠纷的场所,又是一个缺乏保护的场所,加之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淀下各种纠纷、矛盾和怨气,在我国法治环境还没有达到一定水平、人们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没有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下,医疗暴力事件就容易发生。彻底化解医疗纠纷,消除医疗暴力,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只有从制度层面做彻底的外科手术式的改革,才能缓和医患紧张局面。医疗纠纷不可避免,当务之急是要阻止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让医疗纠纷的处理按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进行。笔者认为以下措施可以发挥作用。
  第一,加强全面医学科普知识的普及,让我国公民拥有一定的医学科普知识。要让患者知道医学不是万能的,当今医学能够治愈的疾病只是其中一部分,大量的疾病目前人类难以应对,或者仅能缓解症状,或者无能为力。如果病人能够认识到疾病诊疗的局限性,认识到医学科学风险,就能够正确面对误诊、漏诊、残废和死亡。
  第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病人的投诉,解决患方在诊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医方应当坚持“暴力不和解”的原则,对于采用不理性维权甚至暴力要挟医疗机构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处理相关病人的诉求。
  第三,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病人在生病之后,特别渴望得到他人尤其是医生的关注。美国医生特鲁多曾经说过,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在抚慰。因此,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加强对患者的关心和沟通,可以有效建立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从而让医疗纠纷滋生的土壤不复存在。同时,医务人员应加强医疗风险告知,让患者充分认识到医疗风险,对自身疾病的诊治前景、诊治方案、诊治风险有正确的认识,对不良后果发生的可能性有充分的预期和心理准备,能充分理解医疗不良后果。
  第四,建立医疗风险赔偿基金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医疗责任者与赔偿者分离,让那些采取不理性或者暴力手段的患者的诉求不可能因为医闹、医暴而得以实现,只能到法定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处理,医疗机构有责任的,由医疗风险赔偿基金管理方赔偿。
  第五,强化医疗机构安全保卫措施。当前医疗场所存在众多不安全因素,医疗场所治安事件不断,这些治安事件是医疗机构难以应对和处置的。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医疗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惩医疗场所暴力事件的实施者,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增加医闹、医暴者的成本。通过严肃执法,依法惩处医疗场所暴力事件的实施者,可以有效打击和震慑其他有医暴企图的人。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
  
  
  《小康》2014年第04期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4-04-04


2014年01月(《小康》)


2014年02月(《小康》)


2014年03月(《小康》)


2014年04月(《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