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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小康》
  栏目:封面故事
解读十八大报告:新提法的背后

★文 /《小康》记者 曹伟 北京报道

  每五年召开一次的党代会所形成的报告,因包含了极为重要的执政理念和举措而备受关注,十八大报告中“美丽中国”、“五位一体”、“党代表提案制”、“海洋强国”等一系列新提法为执政党继续健步前行明确了方向路径
  
  
  在党的十七大上就被写入党章的“科学发展观” 在11月14日十八大闭幕式上被大会一致同意将其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被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上升至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写入党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 
  每五年召开一次的党代会所形成的报告,因包含了极为重要的执政理念和举措而备受关注,这份数易其稿、字斟句酌的文件中所出现的新词汇、新语句乃至谋篇布局的细微变化皆折射出重要政治信息,并指导着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党内的研究者通常称其为“新提法”。“美丽中国”、“五位一体”、“党代表提案制”、“海洋强国”等新提法被写进本次报告,显然预示着中国的发展道路抉择。
  
  “五位一体”布局美丽中国
  十八大报告开启了多个第一,例如第一次将生态文明单独列章节,对其进行了全面论述,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并列;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等等。
  除此之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系列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表述也是首次出现在党代会报告中。
  从十二大到十五大的报告,都重点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十六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十七大报告中首提建设生态文明,而十八大报告的一个鲜明变化即是,提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并且用了足足一个段落来说明制度建设之重要性,这足以说明十八大报告对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
  生态文明作为对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超越,代表了一种更为高级的人类文明形态。
  会后,众多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解读这部分内容时纷纷认为,要从源头上、根本上跨过资源环境这道坎,不仅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必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就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与我们党一贯倡导和追求的理念一脉相承的,是我们党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再认识的重要成果,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
  十七大报告中阐述生态文明仅从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政策两个方面来展开。而十八大报告则更进一步,从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生态补偿制度、耕地保护、水资源保护、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税费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到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全部包括在内,显然这些都是针对近年来我国生态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挑战而准备完善或出台的新政。
  “要意识到,资源环境问题的出现,背后有体制政策、发展方式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思想认识、自然观方面的原因,比如生态文明的理念没有树立,生态不文明的做法普遍存在,自然的价值还不被承认。”杨伟民说。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倪德刚向《小康》记者介绍道,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到十七大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并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再到十八大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篇,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是党的理论体系不断继承创新、科学发展的过程。
  “美丽中国”,这个首次出现在党代会报告上的新名词,这个充满无限想象空间的新目标,让大家兴奋不已。《小康》记者注意到,该种“想象”同样反映在资本市场,人们津津乐道于新概念的时候,涉及绿化、生态、低碳的概念股票纷纷涨停。
  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施芝鸿认为,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应着全国老百姓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大权益。“不仅如此,其实报告中还提到了一个‘五位一体’。”施芝鸿同时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也是“五位一体”,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党代表提案制”稳步推进党内民主
  继十七大提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十八大首次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小康》记者注意到,在十八大报告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之前,我国其实已经选择了一些省、市、县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并普遍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党代会代表提案制”需追溯到4年前。
  2008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规定,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可以联名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
  此后,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党代会提案制度。如浙江省规定,10人以上党代表联名或代表团可以在党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党代表提出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论证;党代表联名提出提案,提案发起人应向参加联名的其他党代表分别提供提案文本,经集体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名提出;代表团提出提案,应由代表团会议充分讨论,经代表团过半数应到代表通过,并由代表团团长签署。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27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实施办法;20个省(区、市)、174个市(州)、780个县(市、区)成立了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 
  随着公众对于意见的渠道逐渐拓展,特别是利用科技手段不断地表达诉求,世界各大政党都面临着与党员民众如何有效互动的问题,尤其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危险无疑是脱离群众。
  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十七大作出党的各级党代会实行任期制的决定,同时试行常任制,十八大报告又郑重写入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可以发现,作为拥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党的民主化进程正尝试稳步的推进。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从任期制的完善来看,主要就是要明确党员代表任职期间的责任、职责、肩负的历史使命,要增加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要把当党代表简单地作为一种荣誉,应该真正承担起党代表的责任,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任,为人民的利益负责任,只有有了这样的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党员代表发挥责任的大小以及影响力要有具体的途径和手段,而提案制正是为党员代表提供这样一种最好的方式。
  汪玉凯向《小康》记者介绍,人民群众的诉求、党员的诉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通过提案的形式反映给相关党的决策机构,为党和国家制定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建献言策,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决策中的失误,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只有通过从任期制到提案制这样一种路径,才能使党内的民主政治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
  当问到关于党代表的提案和各级“两会”的议案、提案是否会发生重合时,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甄小英向记者解释,两者渠道不同,有各自的侧重点,不会完全重叠,党的提案反映党内的事务、党员的要求,也涉及大政方针、党员监督等,内容比较广泛。因为党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决策时肯定会带来各方面群众反映的意见,讨论后制定出方案,重大的需提交人大,经完善后变为国家意志由政府执行。
  
  海洋强国彰显需“大战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相较于十七大,作为指导思想报告的这一次对于海洋的重视显然提升了很多。
  海洋强国是指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近几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强劲,但总体来看,我国海洋经济仍然相对弱小,与海洋强国还有一定的差距。从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还不到10%来看,这其中显然还有较大的经济提升空间。
  不仅如此,当前,我国经济已发展成为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对海洋资源、空间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在管辖海域外的海洋权益也需要不断加以维护和拓展。这些都需要通过建设海洋强国加以保障。
  方向既然已经确定,路径的选择就成为了关键。提纲挈领,当前亟待提上日程的就是国家级海洋战略的出台。
  作为主管我国海洋开发利用和研究的国家海洋局显然对于“海洋强国”有着更为紧迫的使命感。十八大刚刚闭幕,国家海洋局就提出了新的目标,称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海洋新兴产业较“十一五”期末翻一番,海洋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从前些年在央视热播的《大国崛起》一片就可以发现,纵观历史,任何大国的崛起必然伴随其海洋化的进程。我国是一个濒海大国,海洋面积达300万平方公里,近些年,我国海洋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威胁与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高洪从外交战略角度就“海洋强国”发表了自己的理解,在全球海洋权益争夺加剧的今天,中国绝对不会欺负别国,但也绝不允许别国侵犯和挑衅我国的海洋权益。中国不是麻烦的制造者,但也不畏惧别国来给中国找麻烦。中国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为此走向海洋大国、海洋强国,和中华民族要和平崛起一样,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国防大学教授金一南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根本不必在意别人说三道四。“一个国家的发展既依托于陆地,也依托于海洋,包括资源、发展空间、发展通道,既是陆地的,也是海洋的,这是一个国家对自己发展空间的全新认识。这种全新的认识必然要有相应的战略来加以实际的部署调整。”金一南认为,这些个别的说法或者有些国家的说法,我们大可不必在意。因为别人早就这么做了,我们只不过是做得晚了。而我们现在提出来的还仅仅是一种观念的问题,还没有具体落实到实际的步骤中去,说中国威胁论确实言之太早。我们要做的就是坚定地走自己的路。
  
  “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或会顶层推进
  十八大报告在论及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时称,要“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
  《小康》查阅近几届党代会报告发现,“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为首次写入。过去30年改革的实践证明,每当改革处在关键时期,改革统筹协调就更加重要。尤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重大利益关系调整的新阶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重要目标,迫切要求转型改革的全面突破。
  “下一步的关键,在于尽快打破利益掣肘,把改革协调机制做实,我们的建议是成立新‘体改委’”。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撰文提议,应重新设立一个类似当年“体改委”一样的、高层次、实体性的改革协调机构,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整体配套推进各方面的改革。
  “中国下一步改革不仅更加注重‘顶层设计’,还会进一步强化‘顶层推动’。”长期关注、研究改革问题的专家迟福林,在十八大报告的“21个字”中读出了重要信息,“这句话让我对改革前景充满希望。”他强调,中国改革已至“深水区”,没有高层推动,难以攻坚克难。通过近些年改革所经历的阻力可以发现,难点即在于通过打破政府自身利益倾向,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关系。
  从过去几年的实际情况看,部门改革的模式、行业改革的模式、地方改革的模式,很难突破相应的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和地方利益,使全局性的改革攻坚面临重重阻力。有些改革提出来了,但是难以推动。比如,曾有多位学者就认为十年来,电力、能源领域的改革动静不大。
  同时还有些改革在推动的过程中产生了扭曲。大部门制改革实质是行政决策范围内的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分离,但在一些地方的实践,成为简单的合并和增加领导职务,甚至有些机构越改人员越“超编”,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的压力。
  匡贤明继续列举,有些改革方案长期无法出台。比如,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以及财税改革的争议相当大,导致大规模、实质性的结构性减税效果不彰。
  十八大报告中也进一步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落实的关键,在于防止权力与市场结合,防止行政垄断,防止特权经济,以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匡贤明建议,要做到这些,成立一个能超脱于各方利益的改革协调机构,显得尤为迫切。
  
  
  (链接)
  
  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全记录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至十八大先后制定、修正过18次党章。
  
  一大 1921年 上海——嘉兴(南湖)
  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宣告中国共产党诞生。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
  
  二大 1922年 上海
  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
  
  三大 1923年 广州
  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
  
  四大 1925年 上海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
  
  五大 1927年 武汉
  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
  
  六大 1928年 莫斯科
  较以前,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党章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的三项根本原则。
  
  七大 1945年 延安
  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
  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
  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八大 1956年 北京
  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如中央委员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
  
  九大 1969年 北京
  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取消了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的条文。
  取消了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
  
  十大 1973年 北京
  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
  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十一大 1977年 北京
  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
  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二大 1982年 北京
  首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十三大 1987年 北京
  系统地阐明了初级阶段的理论,概括了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定了经济发展三步走的战略部署。
  首次规定完善选举制度,实施差额选举。
  
  十四大 1992年 北京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载入党章。
  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鉴于此,党章删去有关条文。
  
  十五大 1997年 北京
  党章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十六大 2002年 北京
  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要长期坚持的一个指导思想。
  
  十七大 2007年 北京
  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
  
  十八大 2012年 北京
  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
  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
 
 

《小康》2012年第12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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