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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小康▪财智》
  栏目:人物
借鉴中前行:中国税制的加法和减法

★文 /老马

  我国税制对穷人做的减法已经在做并且正继续增加力度惠及到中产阶级,但对富人做的加法似乎还停留在概念的阶段。
    
  中国的税制要不要改革已经不是问题,在中央财政收入规模达到10万亿的同时,一系列矛盾的凸现使命题变为:税制应该怎么改?
  目前的经济形势有两大特征:
  其一、实体经济出现比较大的生产经营困难,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在一系列的叠加压力下生存环境恶劣,有声音认为,企业的税费负担重是其难以为继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二、地方政府财政的收支平衡出现比较大的缺口,在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面前,一些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出现试探性的放松楼市调控的撞线动作,被认为实质上是在楼市调控面前失去土地收益的困局下,地方政府力保财政收入的无奈之举。
  上述两特征比较尖锐地把税制推到矛盾体的前端:地方财政吃紧,要求目前的税制做减法,让地方财政在税收所得中占到比原先大的份额,打消其向土地财政靠拢的欲望。政府税收不断增收,企业吃紧,也要求做减法,减轻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微型企业负担,改善其经营环境,力保就业和内需的稳定。
  上述实际是为地方企业在收入方面做加法,可能要求中央财政在税收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要做减法,这个减法怎么做,幅度如何拿捏,是不容易决断的。
  在微观层面,对社会各群体而言,税收的加减法同样具有决定性影响。
  有境外学者曾经说:中国有一个怪现象,经济发展速度越快,贫富差距拉大的速度也越快。虽然刺耳,但言之有据。
  贫富差距过大,不但在中国,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已经造成社会心理失衡,在没有创建出颠覆性的思路之前,中外学界、政界不约而同地把目光盯住了税制。
  从理论上讲,税收的确有“调节初次分配”的能力,各国的税制千差万别,在保障政府财政收入的功能上当无二致,但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上却千差万别,联合国2008-2009年《世界城市状况报告》认为,香港的基尼系数为0.53,在世界上算是名列前茅,美国的基尼系数也不遑相让,资料显示2008年达到0.48。
  西方国家遭遇金融风暴,发达国家政府债台高筑,社会怨气积聚,西方也想起了税制。西方近年来传达了一个信息:在中产阶级基础雄厚的发达国家,税制在改。对富人做加法,对中产阶级做减法。
  2011年,以美国总统奥巴马为先锋,资本主义社会吹响了“向富人征税”的号角。奥巴马制定了一套“增税计划”,其中有一条“巴菲特规则”(可能源于巴菲特先生一再强调其个人所得的税率水平远低于其员工),规定年入100万美元(约600万人民币)以上家庭的税率必须高于中产阶级家庭。法国对年收入在五十万欧元(约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意大利对三十万欧元以上者开征百分之三的附加税。英国工党执政时就制定政策,对年收入为十五万欧元以上者税收最高税率百分之五十的所得税。今年,美国政府还针对个人海外可投资资产展开“追杀”,一旦被查实隐瞒,将课以高额罚款。
  中国的税制相对西方而言,要稚嫩得多,就像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可以更多地借鉴先行者的画法,避免先行者的谬误。中国的中产阶级相对弱小,税制加减法针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对富人做加法,对穷人做减法。
  有人认为中国的富裕群体还“不够强壮”,不应该过分追求富裕群体对税收的贡献,还担忧由此带来的财富外流效应等等。而在外国人眼里,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费国,中国富人在欧洲奢侈品商店的消费行为令当地人称奇。占中国人口基数一小部分的富裕群体,绝对数量相对其他国家人口而言很可观,他们的消费行为放大了中国的“富有”形象。
  我国税制对穷人做的减法已经在做并且正继续增加力度惠及到中产阶级,但对富人做的加法似乎还停留在概念的阶段。这里面既有立法层面的羁绊,也有执行层面的困难。但应该看到:税制的负面效应必须在改革中纠正。
  
  中国的税制相对西方而言,要稚嫩得多,就像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可以更多地借鉴先行者的画法,避免先行者的谬误。
 
 
  《小康•财智》2012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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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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