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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小康》
  栏目:时政
海南行政体制改革“深水”试航

★文 /《小康》记者 张志 海南报道

    
  高效审批 海南省政务中心内,一位办事群众在整理材料,在这里可实现一站式审批,提高了审批效率。
 
  审批制度是行政管理体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环节,是改革的深水区。通过改革,海南行政审批呈现全新气象,清除了制约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障碍,也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破打开了缺口
    
  “以前去政府办事要跑很多部门、很多个地方。现在在政务中心一个地方就能办几个部门的事,效率比以前快多了。而且门也不难进,脸也不难看了。”《小康》记者在海南省政务中心服务大厅随机采访海南一家企业负责人,他如是表达了自己来政务中心办事的感觉。在忙碌的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中进进出出的企业办事人员,让人感受到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新气象。
  就在一个月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2)》中,也充分分析总结了海南以“三集中” (人员集中、项目集中、权力集中)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认为,海南这项改革具有范本意义。
  
  省长鞠躬 力推改革
  2008年7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简称海南省政务中心)低调启动运行。虽然没有邀请省领导出席,但是当天工作人员发现海南省委书记、时任海南省长罗保铭还是第一时间来到了政务中心,这让所有人都很意外,让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感到自己使命之重。
  正如罗保铭在此前的动员大会上所讲,作为特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而当时的统计显示,海南省行政审批即时办理件为18项,低于吉林、四川的即办件,比吉林省少206项,比四川省少44项,行政审批即时办结率吉林是24%,四川7%,海南仅为2%。
  “个别机关工作人员把公务当特权,拿执法当借口,玩忽职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得过且过,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等。这些现象已经损害了海南特区的形象,损害了海南的发展环境。”罗保铭的讲话掷地有声。
  海南省政务中心主任袁秀梅向《小康》回忆道,当时省长为了推动好这项工作,在动员会上专门给所有与会同志深深地鞠了一躬,这让大家都十分感动。而袁秀梅也感受到自己走马上任的政务中心主任的担子之重。
  正因为如此,海南省行政审批改革步子迈得更大,改革更加彻底,最终走出了以“三集中”为核心的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之路。
  
  “三集中,三不变” “不交权,就交帽”
  当时的情况是:行政运作中,审批权非常分散,各个政府组成部门都有少则十几项、多则上百项的行政审批权,如何将这些权力全部集中到一个中心?如何保证这些权力的运作得到更好的监督?
  为此,海南政务中心在总结各地实践基础上,提出了海南的做法,各厅局设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办公室,将原来分散在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的审批权全部向该办公室集中,其他处室不再具有审批职能,而行政审批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成建制进驻中心,办公室主任就是首席代表。
  比如,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有48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前分散在7个处,由3位副厅长分管,涉及53名审批工作人员,使用7枚公章。进入政务中心后,成立了审批办,编制人员在内部进行调剂,抽调11个人,把7枚公章全部废除掉,改为审批办1枚公章,在大厅里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模式开展工作。最终构建起“三集中”(人员集中、项目集中、权力集中)和“三不变”(职能、权力、人员编制不变)的行政审批体制。
  这些前所未有的改革举措,带给海南省级政府部门的震动也是前所未有的。用政务中心主任袁秀梅的话说,这个过程是“革各厅局各处室的命”,“不交权,就交帽”。
  为避免政务中心“挂号”不“看病”,海南省推出首席代表制,由部门行政首长对审批办首席代表依法委托授权,授予行政审批专用章,全权负责本部门的审批工作。目前约有93%的审批办件直接由首席代表批准。去年,海南省政务中心办理10.6万多件审批办件。
  海南省在不改变原有行政审批法律授权的前提下,在各个委、厅、局内部剥离原有各处室的审批权,再从各个委、厅、局特别是其负责人手中相对剥离审批权,最终实现了科学配置审批权的“权力集中”。
  
  “分工不分家” “分离不分力”
  2012年2月24日,在海南政务中心,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制政府建设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上,袁秀梅说,海南行政审批制度在体制上改革后,在审批制度上也进行改革,有几种运行模式。第一种是在大厅内能够审批完的,审批办主任有权批准的,在大厅可以直接办结,这部分占了1240个项目的87%。第二种是有些审批项目需要检测、专家认证、开会讨论,在大厅内无法一次性审批,就从网上传回去,请各有关厅局的处室拿意见,请有关的专家来评审,对特殊的审批项目还要开会研究,厅领导审批后,最终意见审批办公室审查把关。第三种运行模式是联合审批。
  同时,还建立了若干个运行机制,就是协商机制、监督机制、会审机制,和厅局保持审批、管理、监督三分离,但做到“分工不分家”。把审批交给专业的审批队伍,管理机构没有审批职能了,管理是专业化管理,他们之间互相联系、互相通报情况,做到审管“分离不分力”。
  海南省政府从一开始就把对许可审批权的监督摆上重要位置,并做出明确规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不管哪一级出问题,一律追究“一把手”责任。
  海南省副省长林方略向《小康》表示,“三集中”审批模式的运行还采取了“八公开”,即对所有进驻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统一审批标准和审批程序;实行了“五件制”(承诺件、即办件、联办件、报批件和答复件)限制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实行审管分离,利用电子政务做载体,使审批的权力受到中心管理部门、本单位、纪委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办事群众的多重监督等多种有效措施,构建出了一个政务服务廉洁管理平台。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表示,海南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清除了制约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障碍,体现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髓,代表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2)》称,海南选择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是从行政管理体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环节入手,牵一发而动全身,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突破口。
  
  
  
  《小康》2012年第04期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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