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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小康▪财智》
  栏目:人物
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五大问题

★文 /“浙江省中小企业生存状况”调研组

  实业投资意愿下降;融资渠道狭窄;税费过高,社会负担沉重;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公平原则并未完全显现;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法律体系不完善等五大问题亟须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温州目前企业主因企业困境出逃的风波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调研组成员:
  组长:黄保苗,浙江省区域经济合作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
  副组长:蔡宁博士,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项目参与人员:
  王贤谷,浙江省区域经济合作企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秘书长
  谢文武博士,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等
  
  为倾听当前中小企业的诉求、呼声和建议,浙江省区域经济合作企业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联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共同开展了“浙江省中小企业生存状况”的调查。调查工作于今年6月份开始,8月中旬结束,调查企业来自于杭州、宁波、嘉兴、温州、绍兴、台州、湖州等地市,调查行业涉及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家具、建材、五金、电器、医药、化工业等。调查组通过座谈、问卷分析、实地走访、典型企业解剖等方式,比较全面与客观地对当前浙江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进行了分析。
 
  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
  调研发现,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着五大问题。经营环境恶化趋势未改,实业投资意愿下降,企业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资金市场价格飙涨,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难”依然没有解决,企业经营面临难以为继的困境;税费过高,社会负担沉重,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公平原则并未完全显现,中小企业的发展难以得到有效支撑;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中小企业合理正当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等。这些问题表现为以下五对突出矛盾:
  第一,经济持续增长“必须依靠制造业支撑”与中小企业“实业经营意愿不断下降”的矛盾。由于劳动力、原材料、资金等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升的趋势仍在延续,汇率上升压力并未消除,制造业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另一方面,创新不足约束下资产投资利润率几倍,甚至十几倍于制造业利润率的局面依然存在。由此,中小企业实业经营的信心严重受挫。
  第二,“民间资金充裕”与中小企业“再生产所需资金极为匮乏”的矛盾。
  中小企业在经济中占有很大份额,对经济环境和政策的反应极为敏感,在缺乏差异化的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资金供求及其结构严重失衡,“融资难”现象在浙江中小企业中表现更为突出。浙江省存款余额已达6万亿元人民币,但中小企业依然面临资金极为短缺的困境,银行不断紧缩贷款,融资成本一路飙涨,企业随时面临资金链断裂的生存危机:(1)银行贷款的融资成本剧增。为应对通胀人民银行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贷款利率,资金供应趋紧,在金融体系建设远未完善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剧增。目前企业贷款500万,银行会扣押100万作为存款,还会向贷款企业搭售基金、收取咨询费等,因而,企业贷款利率已达12%,有的甚至超出15%。(2)银行贷款难度大大增加。调研企业中77%的企业认为从银行获得融资比较困难,由此或多或少都存在民间借贷行为。在新增贷款难度大大增加的同时,“转贷”审批时间延长,要求也更为严格。由此,在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来垫资还款的现象比较普遍的情况下,“转贷”申请被拒所引致的企业营运风险加大。(3)正规渠道的告贷无门,导致民间借贷畸形繁荣。今年初开始,许多中小企业寻求民间融资、借贷利率也出现大幅上涨。参与调查的企业中通过民间借贷获得资金的年利率最高达到38%,最低为10%。实际上,浙江省有些地区民间借贷的月息高达八分,甚至一毛二。
  更为严重的是,相当部分的企业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以及民间借贷资金从实业流出,如资金链断裂,将会导致严重的区域性金融风险。
  第三,中小企业期盼“减负轻装前行”与现实中“社会负担依然过高”的矛盾。
  调查中,约有75%的企业认为在当前用工成本、资金成本、原材料成本全面上涨的困难时期,过重的社会负担并没有相应减轻,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生存压力更大,但税收负担却一点不低于大企业。宁海一家服饰企业以往每年所上缴的税费总额占年营业额的9%-10%左右,该企业扩大规模后缴纳税费上涨远远超过产品价格上涨,因而出现了营业额增加、利润反而下降的局面。
  另外,中小企业沉重的社会保障责任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大障碍。在调研过程中,绝大多数企业主认为企业在社会保障中承担的责任过大,希望国家能出台政策与措施,减轻中小企业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过大压力。第一,企业社保缴费比率偏高,相当于职工缴费的2倍以上,而国家财政补贴仅占社保基金收入的10.21%,企业不胜重负;第二,企业社会保障缴费不区分企业类型,依据员工薪酬一定比例提取社会保障费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显失公平。
  第四,政策与制度设计中“缺乏倾斜措施”与中小企业“竞争能力薄弱”的矛盾。中小企业因在技术、资金、人才和管理上的弱势地位,需要政策给予一定的倾斜和足够的扶持。但事实上在具体项目的落实和实施过程中,中小企业往往面临更高的进入门槛。
  第五,扶持中小企业的“法规政策相继出台”与现实中“合理正当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的矛盾。自2002年《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以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相比美、日、德等国,我国仍然存在法律体系、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相关条款不够健全的问题,法规与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工作还有待加强。
 
  破解中小企业困境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情势,切实可行的措施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尽快在国家层面建立中小企业主管机构。创新中小企业的管理体制,在国务院直属部委层面增设一个主管全国中小企业事务的部门,实现中小企业政策更高层面的协调机制。
  2.放宽对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加快金融市场化进程。金融管制过度,是中国的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力度不够的主要原因,也是当前中小企业生存危机的直接原因。推动金融向民营放开的进程,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求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市场。只有这样才能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释放投资需求,提振企业家信心。
  3.实施更大力度的财税减免政策。对企业来说,减税减费是当前最直接、最有效的扶持政策:(1)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尤其是对小微企业、成长型企业应推行多样化和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2)定向提高贴息率。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配比的形式,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出口创汇等项目的贴息力度。(3)增加各类专项资金的定向扶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
  4.扩大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应当推行一系列的公共政策,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出台打破垄断的可操作性细则,鼓励和帮助民间资本真正进入垄断性行业;并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采购相关法律,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制度,通过给予中小企业一定比例折扣、保证同等条件下中小企业采购优先地位等多种方式、强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采购。
  5.国家承担更多的社会保障给付责任。应逐步提高国家在社会保障缴费中的给付比例,调整企业社保费率,相应提高政府给付比例,改善国家、企业、个人的缴费比例和计算方法。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并阶段性降低困难企业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同时,以社会保险补助、岗位补助、待岗培训补助等形式,由政府出资,通过减轻企业负担来鼓励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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