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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2月《小康》
  栏目:读者来信
把握好授权与限权的度

★文 /《小康》编辑部

  侯少文:中央党校政治学教授、博导
  从政治学的视角看,“县官转型”的核心问题是对县官的授权与限权,即授予他们什么权力、多大权力和怎么限制、监督他们的权力。由于缺乏法律和制度上的规制,人治的现象便难以避免,给腐败留下了空间。
  县级政权应该拥有多大的权力,理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法定程序形成有效力的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权力缺位与越位现象的原因是授权缺乏科学性,放权时没有跟进监督,收权时又不顾责任,使得滥用权力与活力不足的现象并存。权力应与责任、职能相应、对称。总的方向是适度扩权而不是相反,使县域工作充满活力,在扩权中控权,但控权与收权不是一回事。这次“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管县(市)的体制”,可以视为调整权力配置的利好信号。
  在权力科学设定的前提下,就要强化权力限制和监督,消解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的问题。可行的办法,是逐步做实、扩大县人大、人大常委会和县党代会、县委全会的职权。但是应该注意,真正的监督,是既能有效防止权力被滥用同时又不妨碍权力依法行使或者说保障权力依法行使。说到底,还要靠制度好,使好官能充分做好事,把好事做大,惠及百姓,而“坏官”难做坏事,一旦做了坏事,也能得到及时的惩治。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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