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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1月《小康》
  栏目:封面故事
县权改革的现实与途径

★文 /《小康》记者 苏枫 实习记者 李雅男

  越权得不到监控就会导致腐败
  《小康》:财权和事权的不匹配会产生什么后果?
  彭真怀:会产生权力的失控,继而发生“越权”现象。中国的县委书记出了很多的问题,很多群体事件都发生在县一级,这种现象是权力失衡的产物。社会发展到今天,不可能允许一个庸庸碌碌、无所作为的官员在这个位置上。县级领导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会想尽一切办法,最终造成了权力失控的局面。县级领导为什么违规?就是要冲破财权的束缚,冲破管理权的束缚,来实现县域的治理。
  《小康》:近期爆发了很多县级官员滥用职权、贪污等腐败案件,您认为这与他们在权力上的失衡有何关系?
  彭真怀:中国最大的腐败是干部的腐败。官场的“潜规则”告诉县级官员:职位越高越安全,于是为了上升到更高级别的位置,县级官员不再重视对能力的培养,而是与企业勾结起来,在失去监控的灰色地带尽可能的积累财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从官场上退出,也要将买官的成本赚回来,为未来做好准备,这就形成了“有钱的会有权,有权的会很快有钱”的恶性循环状态。
  《小康》:《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县一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您怎么看这种变化?
  彭真怀:在县一级的权力当中,县委书记就代表党,决策由党制定、由政府来执行,所以行使执行权的是县长,监督权一般是县委常委兼纪委书记来监督,这样看来,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实际上都是由县委书记掌控的,事无巨细,只要县委书记愿意管,都由他进行决策。此次文件针对这种现象提出和强调三权分立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我们应当按照文件的要求,努力做到把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这样就有利于对县委书记的权力进行制约,因为权力必须进行制衡。
  这个理论在架构上是可行的,想要真正地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花费更多的心思,做更多细致性的规定,而不是泛泛的提出,使得决策权通过人大转化为全县人民代表的意志,由政府来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纪律检查违纪的问题,有纪委和监察局监察部门来进行监督,违法的问题由审计局来进行监督,由检察院对职务犯罪进行侦查。我要强调的是,我们不能站在县级领导的对立面上,把管理的文件高高地举在他们头上,而应当切实地解决他们想要发展但没有管理手段和财力的实际问题,否则,文件和现实的巨大差距会导致对现实缺少约束力。
  改革应该自上而下,而非相反
  《小康》:有观点认为,权力的改革已经开始触及核心领域,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您认为中国政治改革能否从县一级破题?
  彭真怀:县权改革还没有触及核心领域,而且也不应当从县一级破题。所谓的破题,必须从中央层面着手。如果不从中央层面来进行制度设计,基层是无法获益的。之所以说改革从县一级破题是存在障碍的,是因为现有经济范围内,自下而上的制度设计是无法撼动核心问题的,基层一旦有创新,就要触及现有政治制度的某些根本问题,随后改革就会被淹没、压制。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创新依赖于地方是不现实的。改革应该自上而下。
  《小康》:关于县权改革的途径,您有什么建议?
  彭真怀:目前,城市的概念在我国太模糊了,我们有直辖市,有计划单列市,有省会城市,还有地级市和县级市,2800多个县,平均每个省管理50到60个县,管理半径太大了。所以我认为可以把现有的地级市合并,以同类项相近的原则成立相近的省,然后取消地级市,实现“省管县”,这样一来县一级就成为经济增长点和社会经济文化的中心。

 
编辑:翎翾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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