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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0月《小康》
  栏目:小康指数
中国导游谋生记

★文 /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 张旭

  报价低者得天下的现实,使得旅行社一方面纷纷压低团费价格,另一方面又不断提高“人头费”标准,以弥补亏空。作为这个产业链最末、最弱的一环,导游注定要在宰客之前先被宰
  
  “我很热爱这个工作,我也希望能给游客带来精神享受。”已经干了近十年导游的赵行,如今仍心藏这样的职业理想。“不过为了让游客掏钱购物,我必须把购物店里的玉器说得神乎其神,神到让游客觉得,如果他们今天不买几件带在身上,明天参观十三陵的时候就得撞见鬼!”
  已经算不上是“内幕”的实话,但依旧会招致詈责,特别是近来。
  2010年初,一位名叫李巧珍的香港导游,因比赵行更彻底地变身为导购,且对游客怒言“是你们在欠着我的,不是我欠着你”以及“我给你吃,给你住,但是你们不付出”云云而获“恶导游阿珍”之名。更早的2006年,有着十余年从业经验的深圳导游邬敬民,则曾经在他那本著名的《叫我如何不宰你》一书中揭露出中国导游的种种宰客术。《宰你》的封面上,“中国旅游到底有多黑”几个字既是广告语,又像副标题。
  显然,在中国旅游休闲产业迅速发展的这些年里,负有提供旅游服务职责的中国导游们已经沦为游客眼中骗夺钱财的“黑恶”势力。
  赵行认为游客有理由抱怨,“但我希望人们知道,在如今中国旅游业的潜规则之下,导游这工作干起来太难!”
  不宰客就没有收入
  干起来太难的理由说起来太多,没有工资和社会保险是其中之一。
  “导游多是挂靠在旅行社,旅行社只在有团的时候才需要导游工作,所以几乎没有旅行社给导游开工资或上保险。”北京导游李娜说,这样的现实也可以理解为,除“宰客”所获之外,绝大多数导游没有任何收入。
  事实上,2009年5月开始施行的新版《旅行社管理条例》已明确规定:“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但是旅游行业的季节性太强,旅行社没有必要养导游。”赵行对旅行社不愿“依法”办事的难处表示理解。
  不过,为了应对至少在《条例》施行之初曾轰轰烈烈的检查,不少旅行社还是在形式上为导游开出了工资,而被形式掩饰的事实是,导游须每年交给旅行社一笔钱,旅行社用这笔钱的1/12为导游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方法如是。
  就职于山东省临沂市一家旅行社的褚啸说,其实也不是所有旅行社都不给导游发工资。“我们社的专职导游是有月薪的,400块,没团的时候要来办公室坐班。”不过褚啸的同事们如今也面临着暗淡的前景。“我们准备不要专职导游了,以后都用兼职导游,兼职导游我们不给工资。”褚啸说这是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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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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