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小康网 小康论坛 卡乐图片网 小康视频 小康直播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0年03月《小康》
  栏目:时政
驻京办撤了,谁哭了?

★文 /本刊记者 李秀江 实习记者 李彪

  但全国驻京信息协会会长李安才认为这种担忧大可不必。因为维稳涉及到信访局、公安局、地方政府等等部门,驻京办只是配合其他部门来维稳,不是由他们全部来处理这些事情。县级驻京机构撤销之后,地市级驻京办完全可以代行这个职能,另外,非正常上访在目前只是一个暂时的情形,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矛盾交织产生的一个社会现象,不是永久的,随着经济发展、法治的健全、相关政策的出台,这些矛盾会越来越少。
  汤锦程建议,县级驻京机构撤销之后,地级市驻京办可为下辖县保留一个联络员的位置。
  “如果这样,占用地级市驻京办的一个编制,联络员的工资由县里面发,这样还可以给县里减轻负担。”汤锦程说。
  比如某地级市驻京办有10个人的编制,该市下辖5个县,就可以由5个县各派一名联络员成为地级市驻京办的工作人员,工资由县里发,用5个县的财政来维持一个驻京办,这样既精简了机构,也为县级政府在北京保留了一个窗口,也可以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更重要的是,这样可以避免许多腐败行为。因为原来县一级在北京设立的办事机构的主任是科级干部,他不敢、也没有办法监管县一级的领导,县级政府在地级市驻京办设立联络员后,县里的领导到北京办事,就可以由地级市驻京办对他进行监督,市一级驻京办主任一般都是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可以有效行使监管权力,而且联络员没有财务权,这对县级领导也是一种约束。
  赵连启市长也认同这个建议,他说,县级驻京办撤了以后,在地级市驻京办设立联络员,可以加强地市一级的统筹能力,强化地级市驻京办的功能,联络员主要负责信访稳定,统筹各县的信访办主任和负责信访的常务县长。“地市一级有这种权力,也能够统得起来。”
  
  “驻京办”撤销后的几种可能
  有不少网友担心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会名亡实存、死而不僵,或者换一种名称变相存在。受访者普遍认为,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出现。
  “是谁需要驻京办,谁滋养了驻京办?从深层讲驻京办有它存在的土壤,换句话说存在即合理。”另一位北方地级市长接受本刊采访时认为,国务院的文件给地级市驻京办留了一个“口子”,基本上就不会撤销。尤其是维稳工作,如果地级市驻京办都撤了,维稳就缺少一个有力的“抓手”。
  而县级驻京机构也很有可能以另一种面目出现。赵连启分析:县级驻京机构有可能摇身一变,变成什么公司或是其他什么机构。
  “有时候也没法办,摘了牌子就行了。”他认为,大可不必追究这些,只要要求他们把资产管理好,国有资产在转型中不能流失,把原有的职能做一个刚性要求就可以了。
  与北方不同,长三角地区的驻京办主任魏东(化名)认为,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撤销的县级驻京办极有可能会以会馆、同乡会或商会的名义出现,借助民间社团的身份帮助政府“沟通上下”。
  根据汤锦程介绍,现在驻京办和会馆已经出现了融合的趋势,澳门驻北京办事处就叫澳门会馆,现在一些省的商会都在酝酿着搞会馆,他们虽然是民办的,但都可以被政府操纵。因为会馆本身也特别希望得到政府的扶持和支持,特别希望政府跟他们挂钩,这样,政府的身影就有可能从前台隐退到幕后。
  “这也并不一定是坏事。” 汤锦程认为,如果真以会馆的形式出现,能实现会馆的功能,就会更多地为地方的老百姓服务,同时,会馆为政府办事也没什么不好,只是要警惕政府借助会馆变相的“迎来送往、跑部钱进,滋生腐败。”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0-03-16


2010年01月(《小康》)


2010年02月(《小康》)


2010年03月(《小康》)


2010年04月(《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