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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2月《小康》
  栏目:时政
猛药纠偏政府采购

★文 /本刊记者 李秀江

  崇拜洋货、歧视国货、暗箱操作等种种顽疾一直困扰着中国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这种现象,需从完善法律法规和体制上着手改变
  “不求最好,但求最贵。”这句电影中的经典台词,用在政府采购领域并不为过。2010年开始,中国政府痛下猛药,为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纠偏”。
  1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条例》),该条例拟规定,政府采购者与供应商不得有三代血亲关系,不得指定供应商或货物品牌,并对“本国货物”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希望以此避免政府采购中的“跑偏”和腐败行为。
  全国政府采购联合体筹备处负责人李百超告诉记者,早在《实施条例》制定之初,国际舆论即对中国施压,指责此举是“贸易保护”,并试图游说中国修改或暂缓出台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实际上,去年国家九部委出台的关于4万亿采购国货的举措意在“纠偏”而非“排外”。他认为,即便是《实施条例》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会饱受争议,但“支持国货”必定是一个基本的民族倾向。
  国货屡遭歧视
  尽管《政府采购法》早在2003年就开始实施,并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由于《政府采购法》缺乏实施细则,加之国人多年来一直过度崇尚国外品牌,使很多质优价廉的本国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屡受歧视。
  以公车采购为例,2008年我国公车采购金额达800多亿元,自主品牌车近几年来的公车采购金额总计仅0.15亿元。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件限制国产设备的现象比较普遍。
  几年前,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路面设备招标,涉及政府采购总价约3000万元。在多种设备“技术规格”一栏中,居然明确要求“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这使在国际市场都获得认可的自主品牌设备,连入围的资格都没有。
  同样的事件是,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公告,其中最主要的设备明确要求“欧美日原装进口”。格力等国产知名品牌空调因不是“原装进口”被拒之门外。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国供应商几乎形成了垄断格局。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市场占重大比例的IT领域,微软、惠普、英特尔等国外品牌几乎一统天下。虽然近年来国产品牌的份额在逐渐提高,但国外品牌依然占据着政府采购的大半江山。
  政府采购专家、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认为,政府采购是用纳税人的钱进行的社会公共采购,不能仅从自身的喜好决定买什么,必须从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出发。政府采购应该支持国货,它对社会消费的示范效应很大,也是启动内需的一种手段,事关中国经济发展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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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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