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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1月《小康》
  栏目:文化
主张男女平等的都是女权主义者

★文 /本刊记者 苏枫

  《小康》:你一直认为农村要男女平等,根本出路是都市化。但是,在已然都市化的环境下,男女仍然是不平等的。
  李银河:在我们这个持续了几千年的男权制社会中,在性规范上其实盛行男女的双重标准,用通俗的语言表述就是:男人的性活动越多越好,女人的性活动越少越好。如果一个男人有很多性经验,多半说明他有钱有权;如果一个女人有很多性经验,则说明她放荡轻贱。在一桩明明是双方自愿实行的行为中,传统的观念却认定男方必然是赚,女方注定是赔,这就是性行为的“赚赔逻辑”。而“赚赔逻辑”形成的根源在于,女人是男人的私有财产,并不是一个独立于世间的个人。
  《小康》:你应当是一位绝对的女权主义者吧?
  李银河:我觉得女权主义在中国被妖魔化了,认为女权主义就是彻底摆脱男人、仇视男人。我其实既不主张男尊女卑,也不主张女尊男卑。要我来解读女权主义,就是男女和谐地相处。所有主张男女平等的人都该是女权主义者。
  《小康》:一直以来,你的前卫言论总能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比如“一夫一妻模式显得过于单调”、“一夜情在道德上没有问题”。
  李银河:有些问题大家觉得是天经地义的,比如婚姻制度,可实际上,婚姻制度未见得就那么永恒。在那些比较看重个人的社会,比如在北欧,有一半的人基本上不进入婚姻,而是选择一些其他的方式。我只是把客观的统计数字和趋势描述了一下,事实就是事实。
  关于“一夜情没有什么道德问题”,我是有一个前提的,双方必须是单身,而且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但如果一夜情发生在已婚的人身上,这就违反婚姻道德了,这是不对的。而且我还加了好多限制,比如一夜情是很容易传播性病的。
  我承认,我的很多观点是对习俗的挑战,但我说到底是为了每一个人的权利,无论他(她)是同性恋抑或异性恋,无论他有什么欲望、什么怪癖,只要不伤害他人,我为他们的权利辩护。
  (实习生于靖园对本文亦有贡献)
  
  李银河争议言行录
  2005年6月,针对都市白领族的“闪婚”,李银河表示支持。
  2005年12月,李银河的“广州婚前性行为达86%”的观点引发争议。在另一次讲话中,指出“70%的北京人有婚前性行为”。
  2005年8月,主张实行卖淫非罪化,根治性工作者犯罪。
  2006年3月,李银河的“同性婚姻方法”提案第三次受挫,仍表示继续提交。
  2006年3月,声援女子上班被强奸按工伤索赔。
  2006年“两会”期间,提出“采访15分钟内免费,1小时以上按每小时500元收费”,引发争议。
  2006年7月,李银河为一夜情和“多边恋”正名。
  2009年2月,李银河指赵本山小品《不差钱》侮辱同性恋。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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