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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6月《小康▪财智》
  栏目:特别策划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启示

★文 /李颖

  对于可再生能源利用、投资的政府扶持,德国已经远远走在了前面。
  欧洲是全世界最大的光伏发电市场,它首先是从德国的光伏发电市场发展开始的。
  德国早期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搞样板工程项目,到2000年出台了全世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可再生能源法。2004年的时候,对现有的2000年版本做了修改。在这个基础上,德国光伏发电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随之而来带来了全世界乃至中国国内大批的光伏产业企业的出现和发展。
  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以后,欧盟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欧盟的每一个成员国,都在2020年的时候达标。在这个大环境之下,欧洲的西班牙、意大利、法国、保加利亚、捷克、希腊等等这些国家,分别也都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来支持本国的光伏能源、电能,包括生物能。
  以德国为例,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强制入网,它要求本国的电网公司必须把可再生能源发出来的电并入到电网里面去。
  第二、固定入网电价。发到电网里的价格,是政府规定的几倍于常规电价的价格。所以对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是很高的,这就带来了市场的尽快发展。
  第三、最终客户在利用再生能源。政府财政或者是电网公司有能力拿单子。在德国,补助模式是最终用户买单,政府财政和电网公司不掏钱一分钱。无论是风能也好,还是光伏也好,全都融入每一度电价里面去,高出这部分,由用户最终买单。造成的结果就是,谁消耗的传统的能源越多,谁对可再生能源补助的幅度越大。
  第四、政府用市场看不见的手,达到了它自己的目的,而且没有花纳税人一分钱。政府做到的是什么?它是为可再生能源发电站提供法律保障,电站一旦入网享受当年电价,而且20年不变。截止2007年,已经有107亿欧元非政府资金,进入可再生能源电站,主要是风能和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当中去。德国政府预测:到2020年,民间投资会达到2000亿欧元,折合近两万亿人民币。为了提高自己的能源安全,这是德国政府在做的。
  第五、不断降低新能源发电成本。以光伏发电为例,德国政府在2004年、2008年第二次对它的新能源法做了改进和补充以后,规定和加大了入网电价每一年逐年递减的幅度,也就是说,强迫光伏行业不断地进行科技创新,不断地降低发电成本,这样同样达到了德国政府更重要的一个目的——使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在可预见的未来,接近甚至低于化石发电能源。
  最后一条,作为德国政府来讲,它看到了光伏产业对它来说是一个关键产业。在就业方面,根据德国政府的统计数字,德国大概有8000万人口,通过它这几年的努力,到2007年已经新增了25万人的就业,就整个新能源行业来讲,不包括水电,只是在光伏和风力发电、生物制能这三个不同行业。预计到2020年,新增就业大概在50万,这是德国政府的一个预期数字。
  德国的新能源法出台以后,造成的结果是什么?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之前,它的可再生能源占的比重非常小。正式出台新能源法七年以后,可再生能源达到能源结构的14%。现在他们的目标是20%,不光是德国政府,其他欧洲国家政府也认为达到这个20%的目标是非常有信心的。
  欧洲各国为什么要支持可再生能源?欧洲各国的政府,包括欧盟本身,它是有切肤之痛。这是从国家战略和地缘政治的角度来考虑的。
  欧洲是一个能源非常匮乏的地区,几乎没有其他的能源。几次石油危机,欧洲受到的打击最大。接下来最近的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天然气之争,所以他们有非常大的积极性来改变本国的能源结构。
  对于中国来讲,如果我们要做一个世界强国,我们就要有符合本国自身条件的能源战略,尤其可再生能源,是应该重点考虑的方向。因为欧洲人已经走在我们前面了,我们这一次不能再落后了。
  (作者系盛朗永旭新能源集团CEO,本文在《小康·财智》记者范颖华采访基础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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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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