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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4月《小康》
  栏目:小康指数
陈云龙:预防“四万亿”职务犯罪

★文 /《小康》记者 胡晓生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检察长陈云龙是典型的浙江人,外表温和,讲话果断简洁。今年除了提出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建议之外,对受到广泛关注的“四万亿”投资,他认为重大工程建设领域仍处于职务犯罪高发、多发态势,为有效防止腐败、加强资金监督检查,保护国家投资和人民利益,需要采取积的预防工作。他在建议中提出了一套详细的措施,对此他接受了《小康》记者的专访。
  首先,陈云龙提出必须建设一套保障机制。要为“四万亿”所涉及的工程项目、资金、干部队伍的预防职务犯罪提供机制保障。这些机制应包括: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网络机制;预防职务违法违纪的责任机制;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共享机制。工程建设项目的督查考核机制。
  陈云龙认为,“四万亿”工程要做到“项目安全、项目廉洁”,有几项重点制度需要完善:
  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查办和预防职务违法违纪案件情况;重点部位的预防监督制度。
  他特别提到,为了让责任到位,工作有实效,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各级检察机关、发改委(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优先考虑铁路、公路、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在方法上,注重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遵守“五项工作纪律”:即不干预参建单位的日常管理活动;不干预市场主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不准借预防工作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不准包庇违法犯罪行为;不准泄露案情、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坚持“五个不轻易”:即不轻易扩大案件的知情面,不轻易传唤企业公司经营管理者,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帐目和银行帐户,不轻易追缴涉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款物,不轻易报道有损企业形象和声誉的案件,全力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浙江省已将中央决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四万亿投资落实为“三个千亿”工程,即千亿基础网络、千亿惠民安康、千亿产业提升。为了在这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已经达成共识,将以上观点整理形成正式文件,共同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预防职务犯罪,保障全省经济平稳发展。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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