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小康网 小康论坛 卡乐图片网 小康视频 小康直播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08年11月《小康》
  栏目:卷首语
30年后,再从农村出发

★文 /《小康》编辑部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推动中国农村改革30年之后,中国改革再一次从农村出发。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做出的重大决定。
  《决定》提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从经济层面到社会层面,强调了农民收入的改善、农民经济权利和民主权利的保护,以及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方面的改善,第一次如此强化地提出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全景。
  改革30年后,中国政府决心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
  1978年,远离北京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诞生“包产到户”的惊人创举;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该年1号文件。在这个文件里,第一次正式确认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此后连续五年,每年制定一个1号文件,五个1号文件,将农村改革不断推向深化,初步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万里曾经这样总结中国农村改革:为什么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因为亿万农民在僵化的体制下受害最深,改革要求最强烈最迫切,而广大农村又恰恰是旧体制中比较薄弱的环节,正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
  30年来,中国农村的变化已不可同日而语,农村的改革也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持续提供动力。
  在中国经济经历了奇迹般的增长之后,中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中国农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正面临新的局面,也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这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当前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突出矛盾深刻、透彻的认识。同时也意味着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仍然是中国改革的关键。
  中国正在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改革再一次从农村出发,焦点依然是农村土地制度。
  《决定》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其中,最大的亮点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并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但 “稳定”仍然是土地改革的主要基调。有关土地改革的分歧仍然很大,博弈同样激烈。
  《决定》中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但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8-11-11


2008年01月(《小康》)


2008年02月(《小康》)


2008年03月(《小康》)


2008年04月(《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