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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2月《小康》
  栏目:封面故事
现实篇-户改艰难前行

★文 /陶卫华 杜娟 策划/本刊编辑部

     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
  “我不是在挑战户籍制度,相反,我是在维护法律的户籍制度,”在北京工作已有四年多的安徽籍律师程海一再强调。“与户籍制度较真”让程海出了名。此前他要求根据他长期定居北京的事实将户口迁往北京。但由于没有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迁证”,遭到拒绝。于是,他先后将北京、安徽两地的公安部门告上法庭,但遭驳回;此后又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建议清理户籍管理相关文件。日前程海又通过电邮建议北京市政府,将540万外地户口北京常住居民的北京户籍问题,列为2008年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实事中。
  事实上,自中国城乡收入差别不断拉大、城乡矛盾显现以来,质疑现行户籍制度的声音就不绝于耳,调研、方案、路线图一再出现,小范围改革试点也未曾中断。然而全面的改革方案仍付之阙如。
  户改也在“摸着石头过河”
  压力之下,近年来户口问题的各种解决方案也在“摸着石头过河”。
  1992年国家就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
  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为推动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主动配合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调整相关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北京、上海两市也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
  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治安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宣布,我国将大力推进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为重点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实现公民身份平等。除此之外,我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到城市落户的条件限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编辑:翎翾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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