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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小康》
  栏目:社会
担保禁令下的发债困局

★文 /《小康》记者 李冬洁

  在采访中,有专家指出,这一禁令可能会影响债券的发行规模,进而影响到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这可能与国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和债券市场的意图有些矛盾。
  亟待配套措施的跟进
  事实上,实业界所反映的问题,监管层已有所察觉。前述上市公司证券部人士向《小康》记者透露,目前保监会、证监会和银监会正在进行协调,相信不久会就一些共同面临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
  虽然从短期看,监管层可能会出台一些补充规定来缓解即将面临的债券担保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这一禁令对银行业和实业界的影响还是深远的。
  对于银行业而言,有专家指出,银行今后还需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以弥补担保手续费的损失;而对实业界来说,一些配套措施的跟进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国海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杨永光向《小康》记者表示,以后企业发行债券将更多属于无担保债券,这就首先需要完善评级机构,健全评级体系。他指出,目前存在的一些评级乱象让投资机构充满疑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投资决策。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评级体系至关重要。
  另外,还要建立投资无担保证券的投资制度,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均不允许投资无担保债券,这都需要完善和修订。
  此外,债券利率的最高限规定也亟需取消。目前我国规定发行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40%,现在取消银行担保则意味着今后企业发行无担保债券的利率将会提高,而40%的利率限制将会降低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因此,利率最高限的问题也需早日提上议事日程。

 
编辑: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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