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信化工厂改制事件的思考
改革是需要成本的,国有资产流失是国企改革带来的一个副产品。但并不是说改革就允许国有资产流失,如果是人为流失,那就是犯罪。
2007年6月21日,记者笔下的“国有企业应该怎么卖——湖南金信化工“护厂救亡”事件的调查思考”刚刚杀青,就在第一时间内接到金信化工厂工人们的电话,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宜化)以5.3 亿元人民币价格受让湖南金信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金信化工)的全部资产,金信化工历时三年之久的改制终于画上了句号。
从一年前,其净资产由2006年底的0资产被重新评估,以协议价3亿元转让到现在公开拍买5.3亿,这实在是一个天大的喜讯。
但在过去一年中,金信化工职工所经历的阵痛与折磨却无法抹去,这一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也只是刚刚开始。
两个月前《小康》记者到金信化工采访时,这里的职工们正以讨薪为由,为阻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而奔走着。
受让国企还是卖给民营
金信化工(原名湖南资江氮肥厂),始建于1969年,位于湖南省冷水江市,现有职工5000人,职工家属1万余人。曾是一个拥有9.12亿总资产的省属国家大二型企业,近年来,由于原材料上涨以及经营决策失误等诸多因素,企业连年亏损,几乎到了破产的边缘,改制已经成为然趋势。
2006年,湖南省国资委将金信化工管理权下放至娄底市(冷水江为娄底市所属县级市),娄底市政府成为企业改制的责任主体。但在改制形式上,公司职工与管理层之间产生了不同意见,职工要求按照“挂大靠强”的原则选择一家实力雄厚的国企进行重组,而管理层却倾向于引进民营战略投资者(即职工所说的把厂卖给个人),双方的分歧巨大。 当年3月,由娄底市委、市政府、省国资委和冷水江市政府组成“改制工作指导组”进驻金信化工,同时,金信化工党政工三家联席会议决定,由工会组织在全厂职工中民主选举出6位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并规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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