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小康网 小康论坛 卡乐图片网 小康视频 小康直播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04年06月《小康》
  栏目:人物
“我可以判决总统违法”——与美国联邦法官马克·沃尔夫对话(上)

★文 /洪立

小康2004.6_页面_42.jpg

小康2004.6_页面_43.jpg

小康2004.6_页面_44.jpg

小康2004.6_页面_45.jpg

  4月下旬到5月初,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马克·沃尔夫访问了多个中国城市。在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的帮助下,《小康》特约记者洪立(以下简称《小康》)对马克·沃尔夫(以下简称马克)进行了专访,探讨了美国的司法制度和法官的工作与生活。马克是一位典型的联邦法官,他是上世纪60年代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优秀生,后来在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的岗位上都做出了显赫业绩。

  《小康》:您能解释一下您的职务吗?

  马克:我是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的13名法官之一。美国政府分联邦和州两级,联邦政府又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平等的分支,我就是联邦司法系统中的一名法官。联邦法官总共大约有850人,其中大约550人是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地区法院属于联邦司法系统中的初级法院,大多数案件在这一级审结;二级的巡回上诉法院总共大约有300名法官,最高法院则有9名大法官。

 
编辑:相遇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4-06-01


2004年01月(《小康》)


2004年02月(《小康》)


2004年03月(《小康》)


2004年04月(《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