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到5月初,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马克·沃尔夫访问了多个中国城市。在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的帮助下,《小康》特约记者洪立(以下简称《小康》)对马克·沃尔夫(以下简称马克)进行了专访,探讨了美国的司法制度和法官的工作与生活。马克是一位典型的联邦法官,他是上世纪60年代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优秀生,后来在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的岗位上都做出了显赫业绩。 《小康》:您能解释一下您的职务吗? 马克:我是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的13名法官之一。美国政府分联邦和州两级,联邦政府又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平等的分支,我就是联邦司法系统中的一名法官。联邦法官总共大约有850人,其中大约550人是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地区法院属于联邦司法系统中的初级法院,大多数案件在这一级审结;二级的巡回上诉法院总共大约有300名法官,最高法院则有9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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