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小康网 小康论坛 卡乐图片网 小康视频 小康直播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04年03月《小康》
  栏目:时政
行政诉讼的“鸡肋”命运

★文 /赵奕

  “告官是下下策”

  何生今年49岁, “血友病”患者,一条腿不健全的残疾人。父母为了救他,连续献血18年。他在1989年借钱创办了仪征市纸箱厂,当时属于仪征市味精厂的三产,承担味精厂富余职工40多人。

  1993年真州镇政府把纸箱厂升格为镇属企业,并于1996年把纸箱厂列为改制单位。通过资产评估,认定纸箱厂总资产为80多万元,总负债为90多万元。真州镇对纸箱厂包括房产在内的42万元资产进行剥离,使企业负债率上升到150%,从此纸箱厂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8年,纸箱厂按照法律程序申办房屋所有权证,真州镇接报告后,汇同仪征市经济委员会和仪征市政府规划办批复同意。

  2003年5月,仪征市政府旧城改造,对纸箱厂厂房进行拆迁。真州镇政府要求房产局采取证据保权的方式扣留纸箱厂的拆迁费用。镇政府认为纸箱厂在1998年申领的房屋所有权证属于“骗领”,当时镇政府已经对纸箱厂资产进行了剥离,纸箱厂是在租赁镇政府的房产进行生产。

  何生觉得,纸箱厂1996年改制是由镇政府一手促成,镇政府不会不知道企业的性质,1998年领房产证怎么能算是“骗领”?当年纸箱厂的建设,政府没有投入一分钱,有什么权力在1996年改制时对房产等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进行剥离?镇属企业的债务镇政府为什么不剥离?如果纸箱厂改制后属于租赁厂房,那么从1996年到2003年,为什么镇政府没有向企业收取过任何房租?

  双方争执不下,一场官司在所难免。南京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顾新禄律师对记者说:“这个案子一场民事官司就可以解决。”可是,事情不像顾新禄说的那么简单。镇政府觉得如果和纸箱厂打民事确权官司,可能不占优势,于是提请仪征市政府撤销纸箱厂的房产证。

  仪征市政府发了“仪房注(2003)字第1号”(决定)注销了纸箱厂的房产证。纸箱厂失去房产证,也就失去了获得拆迁费用的资格,何生陷入绝境。

  纸箱厂的代理律师叫包志华,何生找过其它律师,他们一听说要告市政府不仅不愿意代理,还纷纷劝何生放弃“告官”的想法,因为“告官是下下策”。何生也想过到外地去找律师,4万元的代理费用让他望而却步。后来,他找到包志华。包志华说:“我看他是个残疾人,一瘸一拐地在镇政府爬上爬下很不容易,就收了800块代理费。”

  包志华认为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办法》明确规定,注销房屋权证的行政机关,应是产权登记机关,而不是政府。根据《行政复议法》政府属超越或滥用职权。

  何生把市政府告上了仪征市人民法院,诉讼的第三方是真州镇政府。直接状告市政府,这在行政诉讼当中比较少见。仪征市行政庭庭长许晓东告诉记者像何生这样状告政府的案子,今年这是第2起,第1起以失败告终。

 
编辑:相遇
来源:小康杂志
发布时间:2004-03-01


2004年01月(《小康》)


2004年02月(《小康》)


2004年03月(《小康》)


2004年04月(《小康》)